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27 07:06
标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7号公告
文号:
时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07:06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 | | |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