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3-0010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9-11 20:03
标题: 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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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20:03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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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教育局、税务局,各在同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市县(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大同市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参加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4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缴费时间拟定为2023年9月1日-12月25日。

    二、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即学籍地)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学校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收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1),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参保或变更登记。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生自行在户籍地参保。

    )统一缴费。统一参保学校在完成参保登记后,应在2023年12月25日前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渠道统一将所代收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入库,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缴费的,不再补缴。

    )统计存档。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要对拒绝在本校统一参保的在校学生重点动员,并核实具体原因(如已在市外户籍地参保、已在市内户籍地参保等),并做好统计及存档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未组织统一参保缴费的,由各学校负责统计在校学生参保情况,争取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全覆盖。属于特困供养(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户籍地政策参加医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把该项工作作为学校年度常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管理部门和具体经办人。

   (二)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医保、教育、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报送数据和共享信息(详见附件2),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培训,强化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实现“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征缴标准和待遇政策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海报、宣传单张、广播及网络等形式,派发致家长一封信、致学生一封信(详见附件3、4),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参保意识,切实提高学生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大同市在校学生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采集模板.docx

    2.大同市在校学生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度表.docx

    3.致家长一封信.docx

    4.致学生一封信.docx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大同市教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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