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3-00008
信息分类: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机构: 云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15 10:53
标题: 云州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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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0:53 来源:云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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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云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一年以来的法治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政府一把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党组重点学习内容,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并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云州区党委(组)成员学法计划》,政府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同时按照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宣传部、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的通知〉的通知》,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武装领导干部的头脑,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并在区法治文化广场固定大屏上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同时在主要交通路段张贴过路标语,设置固定标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二)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把握《山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晋法治字〔2021〕4号)《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的通知》(晋法治办〔2022〕10号)精神,按照市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出台《大同市云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并出台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就我区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共12大项45个小项作了明确要求,在第四季度进行专项考核。还制定云州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和云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

(三)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起草并制定了《云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各乡镇、政府组成部门制定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起草了《云州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并经区人大通过。三是组织开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准备中央依法治国督察办来晋实地督察的印证资料。重点聚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三方面内容准备资料。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政府及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在党委(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区委依法治区办及议事协调机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开展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习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区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2022年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区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

三、严格落实政府依法行政职能要求

1、协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转变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部门高效履职尽责。加强标准化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拓展“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在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进“减事项、减证明、减中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更好更快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3、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4、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大厅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统一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全程网办”“一次不用跑”,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深化“好差评”结果应用。方便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打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政务服务“云州模式”,

5、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推出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改革举措,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力争成为全省营商环境先进县区。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建立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健全产权执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6、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按照《大同市云州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规范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全区执法证办理工作,统筹组织执法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监督各执法单位专业知识考试,2022年已经组织两批次执法证考试。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规范化文件审核体制机制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既有政策文件的衔接和协调,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今年区司法局已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5件,包括区工信局送审的《大同市云州区工信局2022年度促进工商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云州区关于促进汽车商贸园区发展的激励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送审的《大同市云州区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大同市云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送审的《云州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均符合规范性文件要件条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制定《云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完善行政决策配套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的办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完善决策后调整机制,严格调整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2022年云州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7项。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为落实省行政复议改革领导小组对我市县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督导要求。在云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增设行政复议股。在区司法局腾出4间办公用户作为行政复议专门用房,并制定各种工作纪律和制度及工作流程图;人员编制方面经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划转行政编制3名、从事业编制周转池划转2名事业编制到司法局,充实行政复议工作,目前已批复到位,2022年云州区行政复议工作正有序开展,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全部结案。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修订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办法。区政府和各乡镇政府应带头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既“出庭”又“出声”,当好表率,做好示范,鼓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提高出庭应诉率。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各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效能评估,实现区、乡两级政府间和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区乡监管数据、行业监管数据、互联网数据全面汇聚。2022年底已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充分发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能力和“总枢纽”作用,形成全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完善全区统一的综合受理平台。围绕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全程网办”为目标,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的管理模式,推动申报材料电子化和网上智能核验,实现智慧审批。在全区范围推行“一网综合受理”“套餐式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

八、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推进和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1、充实加强乡镇执法力量。

(1)西坪镇、倍加造镇、周士庄镇、吉家庄乡、杜庄乡、党留庄乡已确定有执法资格证的4名行政人员和4名事业人员,峰峪乡、许堡乡、聚乐乡已确定有执法资格证的3名行政人员和3名事业人员,组成九个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同时,将具有执法资格的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司法等派驻站所人员以及赋权部门执法队包片人员144名一并纳入乡镇行政综合执法队,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对区编办出台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执法清单,从合法性、全面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

(3)5月22日区委常委会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执法清单进行了审核和完善。

(3)区司法局已制定成规范性执法文书48种,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15种。

(4)各乡镇已配备至少两间以上的综合执法办公用房,现已悬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两块牌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调整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并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下发的55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区级执法部门委托乡镇执法事项的具体情况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清单事项,结合省内其他市县的成功经验和我区实际情况,将乡镇执法频次较高、易处置、易发现的问题,我区又新增35项内容执法事项清单,目前我区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共90项。对执法清单,根据实际情况,与乡镇和行政职能局进行沟通对接,对乡镇人民政府吹哨事项一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3、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8月2日,我局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区司法局组织我区公职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涉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的决定和实施机关等一系列程序和行政执法权下放的法律依据等逐一作了详细的解读。之后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领域的业务骨干分别就各自领域的执法事项如何执法又作了详细讲解。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4、为乡镇综合执法队配备执法装备和统一喷涂执法用车标识。为了便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程序合法、规范、高效,也为了便于收集、保存证据,有效记录执法全过程,文明公正执法,我们已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制服、执法记录仪和必要的执法装备,同时为解决乡镇执法车辆不足问题,取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用车,将乡镇书记、乡镇长公务用车全部转替为行政综合执法用车。为了规范乡镇行政执法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提高执法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乡镇行政执法用车进行喷涂统一标识,目前已全部到位。

5、规范乡镇综合执法制度。整理出版了《云州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料汇编》,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文件支撑,规范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九、规范法律顾问管理。为了规范我区各单位法律顾问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实时转发《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印发各单位,并要求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落实到位,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还设置《云州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表》。

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云州区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单位行政决策机制形同虚设,单位法律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甚至是聘而不用,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行政决策机制尚未形成。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仍未设置法制科室或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开展工作,造成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没有有效执行。三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等现象。四是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及送达不够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水平不高。五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没有充分展现出来,站位不高,总觉得自己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要求兄弟单位工作底气不足,导致在工作开展上、职能权限上等等都存在着很大的弱点难点。例如:安排各行政执法单位准备迎检资料、督察检查日常执法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等方面不能严格要求,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处理手段欠缺等各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六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存在不足,没能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完善行政决策配套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程序方面,不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度。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区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思路,改进措施,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加扎实的作风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大同市云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云州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对标对本,认真贯彻落实,尤其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方面进一步入心、入脑,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体现发挥,同时加强对乡(镇)、社区及区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完善区直部门和各乡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区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考核,做到每年至少两次集中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是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使我区行政复议工作逐步步入正轨,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水平。

五是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的55项、委托事项35项执法事项真正落实到实处,切实做到接得住、做得好。

六是强化思想工作意识,增强自信,履职尽责,严格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底数清、方法准、氛围浓、督导紧、确保“三项制度”建设与其他法治改革部署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时限进度上相互衔接,在改革成效上相互促进,实现改革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七是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一定要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各种形式比如听证等方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完善决策后调整机制,做到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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