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1-00026
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2 16:56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同发改收费发[2021]44号
时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6:56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