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二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调查,下列14家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大同市针灸学会
2.大同市葡萄酒协会
3.大同市家具协会
4.大同市会展协会
5.大同市江苏商会
6.大同市影像文化交流协会
7.大同市观赏石协会
8.大同市剪纸艺术协会
9.大同市古琴协会
10.大同市四季青公益协会
11.大同市计量协会
12.大同市晋北药茶产业联盟协会
13.大同市就业促进会
14.大同市心理咨询师协会
下列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大同市云中之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大同市迪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3.大同市翔龙艺术团
4.大同市魏都书画院
5.大同市西京书画院
6.大同市拓路职业培训学校
7.大同市上捷职业培训学校
8.大同市北方职业培训学校
9.大同市农业适用新技术开发研究院
10.大同市糖尿病肾病研究中心
11.大同市平安义警队
12.大同市馨万家养老中心
13.大同市城区福星老年公寓
14.大同市安康鹿苑养老院
15.大同远恒民商事调解中心
16.大同市飞翔青少年武术俱乐部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处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之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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