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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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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1-05 14:58
标题: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说明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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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说明与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5 14:58 来源: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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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2020年8月10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同政办函〔2020〕170号),文件要求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修订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健全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体系。我局立即成立《预案》编制修订小组,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参照《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修订形成了《大同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大

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三、编制过程

2021年1月初,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成立《大同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商议工作方案。根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编制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应急资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行业风险因素并提出管控措施,编制《大同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初稿),经我局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交第三方机构进行修改。11月通过发函方式分别对预案所涉及的41个成员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再次对预案进行了修改。2021年12月形成《大同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

四、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预案》完成后,在内部征求意见基础上,向市直有关部门41家单位征求了意见,38家单位无意见,3家单位反馈意见已采纳。

五、预案章节解读

本预案由总则、应急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9部分组成。

第一章节:总则。明确了本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等内容。

第二章节:应急指挥体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大同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副处长、武警大同支队支队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担任。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分级应对主体;重点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及其各组设置、人员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节:风险防控。重点明确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体系,开展风险信息采集、辨识与评估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隐患。

第四章节:监测和预警。重点明确市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市交通、气象、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体育、武警等有关部门建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及时研判通报;明确了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项目、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及地质灾害预警的监测;明确了预警发布的要求和方式;明确了预警行动措施;明确了预警解除的条件和主体。

第五章节:应急响应。明确了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的要求,

包括内容和报告等。特别强调了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明确了分级响应的主体:符合一级响应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由省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符合二级、三级响应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由发生地市、县(区)级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正文中明确了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做的主要工作;明确了应急响应调整和结束的条件。

第六章节: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与恢复、评估总结等内容。

第七章节:应急保障。明确通讯、交通、队伍、物资、经费等相关保障。

第八章节:附则。明确了预案修订、培训、演练、制定与解释以及实施等要求。

第九章节:附件。明确了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响应流程、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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