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3-01011
信息分类: 同政办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17 10:26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智慧康养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同政办发〔2023〕5号
时效:

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智慧康养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0:26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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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创建智慧康养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创建智慧康养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创建智慧康养示范社区是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单元,聚焦小区内老年人养老需求,建立健全协同机制,统筹社区周边党群活动中心、医疗康复机构、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机构、餐饮门店、家政物业服务公司及各类服务资源,为社区内全体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精准康养服务的区域养老模式,构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为高质量创建智慧康养示范社区,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政府扶持引导、街道统筹主导、企业实施主体、业主自愿参与的方式,选择一批基础好、需求大、条件成熟的居住社区进行试点,探索“智慧住宅+康养物业”的社区养老新模式,鼓励房地产企业创建以医疗产业、健康产业、商业配套、康养设施等一体的智慧康养社区。通过强化政策联动、资源整合、供需对接、跨界协同、全员参与,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布局。坚持就近便利、选择入住人员多、养老需求量大、小区物业积极性高、承载力强的社区创建。重点选择规模较大的社区建设。

(二)盘活资源。充分依托现有设施,整合社区各类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资源,因地制宜提供康养服务,盘活现有资源,实现多赢发展。

(三)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坚持政策撬动、社区主导、物业参与配合、市场运作,所有服务项目由社会专业力量运作提供。

(四)注重实效。合理选取社区试点,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确保能建起、服务好、效率高,全面提升社区康养服务质量,把实事办好办实。

三、服务体系创建任务

(一)明确创建具体任务。全市保质保量创建康养示范社区20个,其中市级康养示范社区10个,创建范围原则上在平城区辖区内选定。县级康养示范社区10个,创建范围原则上每个县(区)各创建1个。

(二)布局康养服务设施。利用社区周边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医疗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内有短期托养床位、日间照护、老年餐厅、健康管理和上门服务均衡布局、配比合理,社区内医养康养资源有效结合。鼓励对康养服务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配置健康管理、人身安全监护、家用电器监控、楼寓对讲和应急响应等智能设施。大力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三)整合康养服务资源。整合社区周边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日间照料、居家照护、养老助餐、文体娱乐、紧急援助、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不断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资源,实现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小病诊疗不出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老年人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鼓励探索开办社区课堂,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营养和照护知识培训,指导老年人开展科学的体育健身活动,搭建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平台。

(四)推进康养示范社区智慧化。鼓励物业公司与市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充分利用其较为先进的智慧养老云平台和智能化终端设备、以及比较成熟的助老服务模式,将社区居家老年人生活情况、健康状态、养老需求、就医诊疗等数据信息纳入统一的数据平台管理;满足家政预约、购物购药、健康管理、就医挂号、绿色转诊等多项线上服务需求,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推广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养老服务产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以老年用品为特色的电商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多元、个性、精准的智能产品。

四、运行机制

(一)规范议事协商机制。由街道和社区牵头主导,物业服务公司参与配合,统筹社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服务主体、社区各类服务商等关联层服务主体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召开议事协商会议,研究解决康养示范社区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效能实现机制。建立老年人需求发现、专业化需求对接、综合解决问题和评估反馈机制。发挥养老服务顾问作用,通过巡视探访、照料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主动发现老年人需求。建立以老年人需求解决为目标的有效机制,及时对接专业化服务,实现老年人需求一站式响应即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

(三)建立养老信息整合机制。完善并有效运用信息化综合平台,整合供需对接、评估计划、质量监控、资源统筹、多元支付、服务协调等功能。建立信息化平台共享机制,推动康养示范小区成员间及时共享涉老数据。市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要尽快出台支持社区开展助老服务的工作措施,为养老、物业等机构提供用于日常服务的技术支撑。原则上街道社区不再新建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已有且符合条件的系统,可通过开放接口共享信息。

(四)明确街道和社区的服务职责。街道承担康养服务政策和资源统筹协调、需求发现和诉求回应、服务组织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康养服务工作,包括牵头康养示范社区创建,整合利用各类可用于康养服务的政策、设施和服务资源;推行为老志愿者登记制度,支持、指导、组织社区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引导各类公益组织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履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他供应商服务质量、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的日常监管。社区协助街道要梳理辖区内服务资源,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组织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民主自治,对各类市场主体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促进服务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协助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权益保护。

(五)厘清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责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有效促进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

(六)把握时间节点推进创建。第一季度前,各县(区)以政府名义上报确定创建社区名单。第二季度前,各创建社区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市场主体制定服务方案,做到对老年人基本情况清楚、服务需求清楚、服务项目清楚等。第三季度前,有康养设施新建或者改造任务的力争初步建成,所有服务项目启动实施,服务流程比较完善和规范。第四季度前,对创建工作进行阶段评估,查遗补漏完善支持措施,进一步扩大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矛盾问题,为康养示范社区高质量创建创造条件。住建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创建协调配合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护理站设立和运营工作,负责老年人照顾医疗指导工作;医保部门负责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其他相关部门也要负责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二)加强支持保障。要扎实推进康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加强机制创新,制定激励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既要对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也要合理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全市康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资金保障渠道,统筹做好创建资金保障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落实相关社区居家养老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品牌公益组织参与康养示范小区运行管理。康养示范社区可同时为残疾人、儿童提供服务。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省、市、县有关规定,一次性奖补不超过50万元。

(三)细化需求清单。按照分类保障原则,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台账,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挖掘养老服务需求,统筹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政策咨询、服务供需对接等工作,指导服务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四)扩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老年人及家庭、相关单位充分知晓康养示范小区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工作情况,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康养示范小区创建服务。做好创建活动信息报送,讲好大同康养服务故事,推介大同康养服务品牌,塑造大同康养服务形象,扩大社会影响面和受众面,让全社会支持康养、发展康养、参与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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