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3-00107
信息分类: 同政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03 16:04
标题: 关于推动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同政发〔2022〕26号
时效:

关于推动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03 16:04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 |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1〕4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更好培育和推动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通过“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管理机制,培育一批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到2025年,重点围绕我市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形成2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树立一批行业品牌标杆,打造一支重视质量、崇尚品牌、追求卓越的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匠心精工精神的产业工匠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对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的培育、推荐和保护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身品牌培育、经营、管理及营销能力。鼓励发挥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确定重点培育的行业、企业、产品和服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坚持标准引领,品牌优化。支持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制定先进标准。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发挥认证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优化品牌竞争力。

一坚持严格监管,塑造形象。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和信用监管,对“山西精品”获证产品和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推进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二、重点任务

(一)引导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主体培育

结合我市实际,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梯次选择一批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逐步实施大同市“山西精品”培育工程,促进企业加大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形成更多的国际国内先进品牌。大力支持我市煤炭电力、装备制造、现代医药、新能源、大数据、新材料、通用航空、文旅康养、现代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与实施“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相融合。鼓励和支持大同市“山西精品”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各县(区)、开发区要立足本地特色优势,将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融入壮大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实行"一县一精品""一乡一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围绕当地优势农牧产品,按照"标准制定、产地认证和品牌创建"的思路,提升农业主体种养和加工标准化,积极推进打造地理标志商标,强化品牌意识、精品意识,实现"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农产品市场主体品牌"效益双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彰显产业特色、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大同“山西精品”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全类别、全产业链的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和先进质量管理标准体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参与研究制定具有区域特色可量化特征的"山西精品"产品标准。鼓励技术创新,加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新标准,提升我市产品标准主导性、引领性,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夯实我市制造业、农业、文化旅游业高质量、高端化发展基础。鼓励相关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先进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等领域全面延伸。(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壮大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精深加工市场主体建设

各县(区)、开发区要围绕当地"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设计创新、管理创新提升产品品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我市龙头企业"地企共同体"建设,提升系统集成和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加快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农文旅产品融合,制定品类开发、延链规划,做优品种、做新业态。加大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文旅行业招商引资力度,研究制定招商优惠政策,招引综合实力强、品牌口碑好的头部企业,带动“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产值和价值提升,凸显大同“山西精品"品质魅力、活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营销推介力度

坚持线上线下并重,利用广告、展会、研讨会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推介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积极利用各种线上平台,强化运营管理,常态化地展示、推介、销售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产品。各级新媒体矩阵密集推介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挖掘、传播品牌文化,讲好品牌故事。充分利用广交会、中博会、农交会、食博会等平台推介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鼓励支持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市场主体采取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平台方式,开展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产品线上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供销社、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一站式”服务

融合要素资源,加强协同服务和综合应用。依托大同市“一站式"质量服务站点的质量服务基础,延伸推进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培育+服务、申报+服务、创新+服务、技术+服务、监管+服务"五位一体"服务。向企业提供各环节所需行政审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技术改造等要素资源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品牌建设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做好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为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持续提供政务服务到位、技术保障到位。市场监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西精品”获证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质量安全追溯,强化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保护,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统一品牌宣传标识,规范品牌产品包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品牌信誉和消费者权益。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品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引导品牌主体诚信经营、信守承诺,不断提升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由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政策、推进落实。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序进展。将推动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每年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支持大同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推广应用。支持大同市"山西精品"走出去,鼓励"山西精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广告投放、展览项目等品牌推广活动。鼓励质量管理水平优秀的大同市“山西精品”获证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大同市“山西精品"企业的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和实施成效。总结推广大同市"山西精品"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挖掘"山西精品"成功企业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典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更多的企业迈入"山西精品"先进行列。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