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09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LC-16-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7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发文字号: 同政函〔2025〕1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LC-16-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7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同政函〔2025〕156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大同市中心城区LC-16-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7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同自然资〔2025〕4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大同市中心城区LC-16-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BDSJ-A-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BDSJ-A-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YD-06-C-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XHLX-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HDTLX-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案。

二、上述7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原则同意等量预控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空间的规模和位置,同时矢量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四、该批复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人民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确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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