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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10/2019-00063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3-29 15:57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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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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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对县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管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市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大同市财政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2019年减少一预算单位即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纳入大同市财政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大同市财政局本级

大同市财政实物管理中心

大同市财政科研所

大同市财政信息中心

大同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大同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大同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大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

大同市直机关汽修所

大同市产权交易中心

大同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大同市会计管理局)

大同市产权事务中心

大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大同市财会学校

大同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

大同市会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十二(1).docx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十二(2).doc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收支预算10900.35万元,比2018增加532.04万元,同口径增长5.13%。机构改革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划归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其预算相应划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89.59万元,比2018年减少1100.72万元,减少10.70%。主要原因是大同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的财政评审专项经费1200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改列政府性基金。

1、2019年基本支出4548.2万元,比2018年增加69.35万元。增加1.55%。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助学金;公用经费3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 2019年项目支出4641.39万元,比2018年同口径减少1170.07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绩效评价、财政评审业务、财政监督检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财政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全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200万元(2018年列支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财政评审专项经费。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3.97万元,同口径相比2018年减少11.4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27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比2018年减少11.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各单位按核定的公务用车数量,减少本单位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所属局本级及会计管理局和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计231.15万元。同口径相比较2018年减少0.3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1.54万元,主要包括货物采购等。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信息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减少所致。各单位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所有项目全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财政电子支付系统建设经费、财政评审专项经费。

(1) 财政电子支付系统建设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4万元

项目概况: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是在2012年由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在公安部、总参三部相关安全部门的参与下进行顶层设计和实施启动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财政端逻辑上由电子凭证数据库、应用服务器、电子印章服务器、电子签名服务器、消息中间件组成。以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管理制度为主要目标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是以信息安全为基础,以电子凭证为业务办理依据,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通财政、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人民银行,构建联调完成、操作规范、安全可控、高效便捷的“无纸化”资金支付体系。

年度目标:在满足我市国库电子化支付系统的需求前提下,采用搭建财政私有云方式部署,消除财政信息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同时具备未来建设“财政一朵云”时平滑迁移的能力。

2)财政评审专项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1200万元

项目概况: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承担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结(决)算的评审工作;配合完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承担具体项目支出标准的评审工作,配合开展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资金主要用于按照中介结构项目审核进度,支付项目审核费用支出。

年度目标:按照审核工作进度支付审核费用确保及时完成政府工程项目审核工作。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及下属两家参公单位会计管理局和非税收入管理局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及工作用车3辆。局属事业单位实有25辆。

2、房屋情况

财政系统共有房屋3514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3353.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796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大同市财政局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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