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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02/2019-0023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4-09 08:52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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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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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内设33个科室和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3、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4、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研究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7、负责对涉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涉税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案件和刑事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等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有形财产、无形资产进行价格确认。承担价格鉴定、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8、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省及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9、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11、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规划草案,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12、提出全市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及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1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张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张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4、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5、研究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16、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17、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新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9、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0、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市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21、管理市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市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2、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市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3、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是投资项目。

24、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5、执行国家、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主要包括委机关预算、委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单位包括: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大同市价格监测中心

大同市电子计算中心

大同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

大同市成本调查监审局

大同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大同市粮食局机关

大同市粮食局市场监督稽查队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分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四、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分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五、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六、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八、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九、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300万元以上)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及变动情况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总预算4476.02万元,比2018年预算5854.17万元减少30.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0.98万元,比2018减少34.65%;社会保障和就业345.19万元,比2018年增加2.15%;住房保障146.28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2.62%;粮食物资储备管理比683.57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22.99%。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调整,项目款减少所致。

二、预算支出及变动情况

2019年总支出总计为4476.02万元,比2018年总支出5854.17万元减少137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56万元,项目支出2079.46万元。

(一)2019年基本支出2396.56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2.35%,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7.9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54.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3.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和其他费用。

(二)2019年项目支出2079.46万元,比2018年3664.62万元减少了49.01%,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款主要用于各项工作开展所需的差旅费、印刷费、编制费、顾问费、宣传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及变动情况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20万元,比2018年15.82万元减少3.62万元,原因是受机构改革影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预算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和上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的支出,比上年减少3.62万元,原因是受机构改革影响,预算单位减少和严格用车规定、压缩车辆开销、注重车辆保养;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和上年预算相同。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及变动情况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用支出,如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费、福利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8.45万元,2019年比2018年预算减少60.05万元,减少21%,原因是受机构改革影响,预算单位减少所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2.10万元,2018年为1035.82万元,2019年比2018年预算减少60.05万元,粮食局项目减少所至。

七、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0万元以上)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目将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开发、建设航空产业基地,以及将大同市建设成为山西省通航强省的战略重心提供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国际合作、项目管理、行业协同等一系列航空全业态技术支持及顾问服务,促进大同航空产业有序发展。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全部门经编办核定是3辆公务用车,共计59.22万元。

2.房屋情况:机关办公用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太阳宫主楼(包括附属设施设备服务用房)总面积1935.35平方米

九、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前暂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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