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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64/2019-0002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19-03-22 16:34
标题: 2019年度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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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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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 3 -

(一)主要职责 - 3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 6 -

(三)机构设置情况 - 6 -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 12 -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分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分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分析 - 12 -

(一)预算收支情况 - 12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 13 -

(三)“三公”经费情况 - 13 -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 13 -

(五)政府采购情况 - 13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 14 -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 14 -

    四、其他说明 - 16 -

    五、名词解释 - 16 -

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拟定地方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4、承担省、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5、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经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流域限批制度。

7、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末位淘汰、环境工程监理、上市及再融资环境保护查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9、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核与辐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和落实市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与污染控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工作。

13、监督、指导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列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共12家,(机构改革正在进行,部分单位名称尚未变更)分别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大同市环境监测站

大同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大同市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大同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大同市环境监察支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大同市环境保护局云冈分局监察大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

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平城分局监察大队;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

大同市环境保护局新荣区分局监察大队。

(三)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大同市环境保护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室。

1、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值班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环保会议的组织协调,起草全市环保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组织开展重要环保政务督查;归口管理环境信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编报政务信息;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

2、编制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环境保护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库的建立管理等工作。协助进行全市环保行政表彰;协助开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环保政绩考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和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妇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起草环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划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开展环保政策研究;承担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事务;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采取行政处罚和拆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和行政稽查;负责执法队伍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与核定;负责各类评优创先活动的环保守法情况审核,组织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规划与财务科。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评估;负责提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参与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基本建设,参与组织环境保护政府采购(投招标)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经费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审核报批环保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5、环境影响评价科。

负责对权限内的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和区域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承担核与辐射以外的市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审批工作;提出区域、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违反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负责矿井关闭相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6、水污染防治科。

负责全市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饮用水源地等污染防治;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污染源限期治理、末位淘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上市再融资环境保护检查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拟定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审查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7、大气污染防治科。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末位淘汰、上市及再融资环境保护检查等环境管理制度;审查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和考核。

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交易和环境统计制度;提出总量控制计划;承担总量减排调度、监督、审核、考核工作,并定期公布考核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核准节能减排财政和价格补贴相关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流域环境容量;组织编制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

9、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

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编制市级生态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全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并指导县、区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质量评估;提出新建和调整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查处生态破坏事件。

10、科技标准与环境监测科。

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成果;组织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示范与推广;拟定地方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保产业发展和绿色消费;推动全市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可制度;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与人体健康的有关工作;承担环境咨询相关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施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系统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环境监测网、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和环境信息网的有关工作。

11、环境督察科。

对县区人民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拟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牵头环保系统信访、公众举报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承担行政效能、政务公开等工作。

12、建设项目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国家及省级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和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违法“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13、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核与辐射安全和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核与辐射环境违法案件。

1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职能;排污许可证核发职能。承担政务大厅及以上集中后的审批服务职能。

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预算公示报表.xls

三、部门预算分析

(一)预算收支情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8019.94万元,比上年减少0.03%,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4622.16万元,比上年增加5.82%,增加原因为增人增资。项目支出3397.78万元,比上年减少7.01%,原因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本年度无项目,未列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

2019年基本支出4622.16万元,占总预算57%,比上年增加254.05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387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用经费74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3397.78万元,占总预算43%,比上年减少256.1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预算390.84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预算53万元,污染防治支出预算2124.44万元,污染减排支出预算82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预算为47.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42.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车辆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5万元,和上年相同;因公出国经费0元,和上年相同。“三公”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厉行节约原则比上年经费减少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所属本级和8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1.53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4.7万元,比上年增加13.17万元。原因是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和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平城分局监察大队增加人员编制,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增加人员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62.49 万元,其中:本级1013.99万元,大同市环境监测站346万元,大同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7.5万元,大同市环境监察支队55万元,分局总预算40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171.28万元,其中本级1527.5万元,比上年增加513.51万元;大同市环境监测站717万元,比上年增加371万;大同市环境监察支队56万元;大同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597.13万元;大同市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185万元;各分局88.65万元,比上年增加48.6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大同市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预算100万元。实施单位为大同市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大同市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后,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市一旦发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物资可及时调配,确保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确定污染地块、初步划分地块等级,建立有效管控名录、完成技术报告编制、详查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多渠道收集资料,分析质量有用信息、建立地块信息档案,并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核实存疑信息、补充位置信息、勾画地块空间信息。构建全省统一、专业高效的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地块信息采集阶段全过程质量控制,有效规范信息采集各项活动,保障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对高关注度地块、中关注度地块中样本地块,开展初步采样,掌握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健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信息,将为科学指导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打好土壤污染攻坚战打下基础。

大同市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完成实施方案编写及采购需求确定并公示,采购完成后,仪器到货、安装、培训并运行。该空气质量超级站对城市空气污染源解析服务,帮助分析出各时段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成分,统计不同季节汽车尾气、燃煤、工业源、二次源、生物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所占比例,以及不同区域污染物的种类和占比,为政府部门精准治污提供可靠数据。绩效评价结果:空气超级站建成后,能分析出各时段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成分,统计不同季节汽车尾气、燃煤、工业源、二次源、生物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所占比例,以及不同区域污染物的种类和占比,为政府部门精准治污提供可靠数据。

大同市环境监测业务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重金属及有机物污染监测;应急监测和环境科研工作;负责全市环境质量年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监测任务。绩效目标评价:为市政府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四、其他说明

大同市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项目总预算1218.6万元,根据同财建[2017]220号文件,2018年省已拨款400万元,2019年申请市级配套资金818.6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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