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13/2021-00194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10:00 |
标题: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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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建二【2021】62号),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市财政局《关于分配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函》(同环函【2021】145号),大同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同财建【2021】89号),下达各有关县区财政局、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运营部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326万元。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资金预算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附件:《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