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09/2021-00043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15:48 |
标题: | 大同市司法局(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文号: | |
时效: |
大同市司法局(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大同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大同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汇编、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市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大同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
二、内设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设下列19个内设机构: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法治督察科、法制调研科、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行政装备科、戒毒工作科、科技信息科。
第二部分 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公开情况说明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大同市司法局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收入3140.22万元,支出314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75万元,项目支出1920.12万元,年末结转32.25万元。大同市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收入2740.49万元,支出287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85万元,项目支出1684.71万元,年末结转32.9万元。
增减变化及原因如下:
(一)收入较2019年增加399.73万元,增加14.59%,支出较2019年增加265.31万元,增加9.2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局本级新增了原雁北律师事务所(遗留问题)一次性人员经费276.67万元。
(二)基本支出较2019年增加29.9万元,增加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类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35.41万元,增加13.9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局本级新增了原雁北律师事务所(遗留问题)一次性人员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2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办公中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商品服务类支出。与上年数130万元对比减少3.6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全年完成政府采购178.5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95.5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83.0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大同市司法局局本级共核定保留机要通信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2、房屋情况
大同市司法局本级业务用房6458.75平方米。其中本单位实际使用办公室用房62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大同市司法局机关无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说明
大同市司法局机关2020年度无市重点项目。2020年大同市司法局机关项目全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年度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完成依法治市、立法工作、法制建设、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戒毒工作管理、戒毒人员收治培训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学研究、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管理、安置帮教等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大同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为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共计接待9批次279人次。年末车辆保有辆6辆,车辆运行维护费12.59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为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共计接待15批次121人次。年末车辆保有辆6辆,车辆运行维护费12.9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招待费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为各类上级单位检查、会议工作餐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38万元,用于各家单位编制内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减少原因主要因受疫情影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