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09/2021-00045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16:39 |
标题: |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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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总体情况
我所地处市区东南15公里处,坐落在云洲区党留庄乡小蒲村东。隶属于市司法局,接受省戒毒局业务指导,原为副县级建制,目前在机构改革中降为正科级别。我所前身为大同市黑流水劳教所,是全省较早创建的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之一,2014年更名为“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大同市戒毒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机构职能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对戒毒人员依法收治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本所戒毒人员的生活卫生管理及疾病防治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文件设定,我所为大同市司法局直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大同市戒毒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347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1.56万元,其他收入5.13万元,其他收入为增值税返还收入和利息收入,比2019年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值税返还款减少。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本年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1.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859.96万元,公用经费98.79万元,项目支出1512.81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2.38万元,比2019年支出下降300.82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本年度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12.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出国(出境)费为0,车辆运行维护12.4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3.64万元,比上年下降1.16万元,主要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完成政府采购11.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47万元,服务类采购3.7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我所机关运行费98.79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核定保留机要通信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
2、房屋情况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有房屋37305.0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673.82平方米,业务用房22048.98平方米,其他用房5582.24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共244.96万元,100万元以上设备2套,总价828.76万元。
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2个项目全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绩效预算金额1512.81万元,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戒毒工作管理等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