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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54/2021-0013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8-09 18:02
标题: 大同市消费者协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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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消费者协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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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同市消费者协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维护消费者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由大同市消费者协会编制上报。

二、大同市消费者协会部门决算表

大同市消费者协会部门决算表.docx

三、大同市消费者协会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额630736.3元,较2019年增加78449.83元,增幅14.2%。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人。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379.4元,较2019年增加78480.09元,增幅14.22%。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454845.88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75533.52元。

2、其他收入356.9元,较2019年减少30.26元,减幅7.82%。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额631879.4元,较2019年增加79936.51元,增幅14.48%。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1人,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879.4元,较2019年增加79936.11元,增幅14.48%。其中:基本支出456345.88元,项目支出175533.52元。(人员经费支出613856.9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7.15%;公用经费支出18022.5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85%,)。

支出大于收入使用上年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车辆,无办公用房。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市场执法专项整治支出)。

3、“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大同市消费者协会2020年绩效考核为“优”。

大同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净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年主题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按照省消协要求,从六月开始到九月底组织开展了“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者温暖”公益活动。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消协立即组织开展。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健康发展环境,端午节期间,利用媒体发布了消费警示,并通报了组织对粽子抽检的不合格报告;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通过媒体发布了购买月饼以及旅游出行的消费警示等。三是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对我市酒类协会、河南商会、互联网协会等2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交流双方表达了进一步合作意愿,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共同点,增进了协会间的交流,实现互相补充,更好的为消费者做好服务。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有关精神,发布了“厉行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倡议书等。

(二)为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联合市场局对2018年和2019年创建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复核工作。活动的开展,对企业恪守经营服务承诺,创新服务举措,使消费维权的便利程度和满意度持续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消费者。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市消协上一届理事会己于2009年届满,换届至今已延期11年,做好消协理事会换届工作,是贯彻落实中消协第五届和省消协第三届理事会议精神的需要。参照中消协和省消协换届模式,市消协积极推进换届工作,目前共吸收成员共计114人,分别由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协商会、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县区消协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将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积极推进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依法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协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切实化解消费矛盾

解决消费纠纷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关注百姓投诉的热点、难点,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妥善解决各种消费争议。如:“某驾校退办学费难”在经过受理调查、宣法普法、反复沟通后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投诉调解书,结束了消费者历时8年的维权之路;“某小区房屋开间尺寸不足”多次同房地产开发商和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细化绩效目标,熟悉绩效管理的程序和流程,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严把支出关口,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执行情况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单位绩效考核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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