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31/2021-00105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网编辑部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09:47 |
标题: |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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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和服务范围。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四)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五)受总队委托,协助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六)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七)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八)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上级国家调查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
二、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2019年收入为199.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43.5万元,追加经费56.4万元。2020年增加收入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经费300万元,用于一次性大型普查项目经费支出。
(二)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支出4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2019年支出为199.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支出增加原因为脱贫攻坚普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8万元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2020年大同市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6.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本经费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项目经费,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无此项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出。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无新增公车购置。
2、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
4、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接待的批次及人数为零,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支出。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估结果
(1)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大同调查队坚持把项目绩效评价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调查工作中发挥调查经费的最大效益,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规则。根据国家局、总队和大同市财政局制度新要求,结合本队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现金》《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16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坚持“规范、实用、有效”的原则,以加强预算管理为着力点,合理规划支出进度,积极发挥预算的硬约束作用,截至2020年年底,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主要做法是:一是科学地做好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根据上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做好下一年度的项目经费预算。二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是项目推进的保障,通过合理规划项目支出进度,确保了项目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绩效评价,注重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预算绩效目标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定量的测评标准和定量分析人员。
2.改进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