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三晋通 | 用户登录| 您好, [退出]| 简体 | | |

大同市2016年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

发布时间: 2016-09-14 11:34
来源:
阅读量:
     
您现在的位置: >大同市房管局>综合信息内容字体选择:[大字体][标准字体][小字体]
大同市房管局信息公开文件
索 取 号:AB-SFGJ-ZHXX-2016-077内容分类:综合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信息关 键 字:
信息来源:大同市房管局发 布 人:sfgj
发布文号:发文日期:2016/07/08
大同市2016年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

根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2016年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收入标准:人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817元;

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无住房家庭。

二、城市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

收入标准:人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高于19817元低于24771元;

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无住房家庭。

三、保障面积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

大同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6月23日

[关闭] [打印]
尾部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主楼11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箱: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晋ICP备08000733号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 网站标识码:14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