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大同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0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督察发现,山西省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中,有89台能耗不达标,占总数的60%;若按要求淘汰,每年将减少煤炭消费量1200万吨左右。
二、整改措施
(一)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进行摸底,督促各市开展能效评估,认真核实供电能耗及供热情况,各市建立煤电机组能耗台账。
(二)一厂一策,分类处置。制定山西省煤电机组节能减碳行动计划,对辖区内能耗超标的煤电机组实施分类处置。对“上大压小”机组及落实替代热源的机组,对大机组投产运行3个月内关停淘汰小机组。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制定改造计划,限期实施背压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改造后能耗仍不达标的机组,列入关停淘汰计划,实施关停淘汰。制定年度关停淘汰任务计划,2021年底前全省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22.5万千瓦,2023年底前运行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能耗达标为目标。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全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摸底。对大同华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和晋控电力大唐热电山西有限公司4台煤电机组建立能耗台账,开展了机组能耗评估分析,形成了年度能耗核查报告。
(二)对能耗超标的煤电机组实施分类处置。通过能耗核查,大同华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和晋控电力大唐热电山西有限公司4台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符合国家标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共10天)向大同市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7995207
电子邮箱:dthbdcb2017@163.com
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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