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大同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组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承办机关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庞小新 联系电话:0352-7931216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统计、会务、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周磊 联系电话:0352-7931217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段永庆 联系电话:0352-7931203
(四)转业干部安置科(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培训计划、权益维护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垂管驻同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常剑 联系电话:0352-79317931218
(五)退役士兵安置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垂管驻同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督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做好退役士兵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左冈 联系电话:0352-7931210
(六)就业创业科。做好在职和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人:杨斌伟 联系电话:0352-7931214
(七)优抚救助科。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救助帮扶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优待抚恤的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权益维护,拟订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精神康复、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人:张平 联系电话:0352-7931212
(八)军休服务和褒扬纪念科。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的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人:陆生玉 联系电话:0352-7931208
(九)双拥联络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拟订全市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负责人:赵登远 联系电话:0352-7931207
负责人:耿建举(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桐凤佳苑东侧
邮编:03700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方式:0352-7931221(白天)0352-7931224(夜间节假日)
党组书记、局长耿建举同志:主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葆春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关政务、宣传信息、财务内审、信息化建设,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及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工作,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分管党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科)、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平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市双拥办日常工作,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分管转业干部安置科、退役士兵安置科、双拥联络科,市军用饮食供应站。联系市军转干部教育中心。
党组成员、市光荣院院长康建东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优待抚恤工作。主持光荣院全面工作,分管优抚救助科,联系市荣复军人医院。
二级调研员张建春同志:协助局长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保险接续工作。分管就业创业科。
二级调研员李坚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烈士褒扬工作。分管军休服务和褒扬纪念科,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革命烈士陵园。
四级调研员翟通同志:协助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