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3-00047
信息分类: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7 09:29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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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09:29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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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金融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市金融办坚持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有关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每季至少集中学法一次,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载体,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推动各部门党员、干部深刻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在全办形成了浓厚的学法氛围,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政治素养得到不断提升,持续推进我市地方金融稳定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办全过程和各方面,市金融办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领导,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制化,完善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了《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条件,定期听取有关法制建设工作汇报,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业务审批决策流程,查找存在的不足,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协调、指导和督促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推进我市金融服务和金融稳定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是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市金融办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金融办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金融办其他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法治建设工作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自查报告、整改方案等。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金融办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述职述廉、廉政承诺、民主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健全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业务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上会研讨、一把手末位发言,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在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方面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金融办对2012年至2022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建议市政府废止由我办起草的文件8个,废止原金融办印发的《关于“五位一体”推进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防止制定的有关金融政策措施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发生。目前已对我办印发的5份涉及市场主体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无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范,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在规范小贷、融担、典当三类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效率,让企业少跑路,一次办,提高企业办事满意度。持续强化三类公司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按时向省局报送三类公司月报表、季报表、年报告、重大风险情况表及其他要求报送信息,扎实做好数据采集统计和监测分析,通过日常报表了解三类公司的业务、财务情况,加强动态监管。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审评级工作,随机挑选9家典当行进行年审,强化分类监管。针对业务审批备案事项建立标准化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审批备案依据、提交申请材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承办人、联系电话等,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规范业务审批决策流程,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积极推动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坚持在每周党组会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指示精神,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党纪法规,持续推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集中学习22次,主题党日11次。完善处非宣传机制,加强处非宣传力度,从开展普法宣传、专项答题、线下“七进”宣传、线上视频宣传、户外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开展,全市共开展线下宣传活动800场、发放宣传资料70万余份、受益人群119万余人次;在明堂公园举办了“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日宣传活动,组织10家金融机构、11家成员单位开展了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特别是针对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及对老年人、大学生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扩大宣传渗透力。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和外部监督。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年公开政策性文件等31个,方便社会公众精准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规定,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共邀请山西若谷律师事务所11次为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审查函件、公告3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及时研究回复人大、政协代表关于金融发展建议、提案17件,回复率达到100%。

六是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市金融办党组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市金融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金融监管、意识形态、社会综治、安全环保、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做到与金融稳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共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10次,在年初及重要节假日前开展警示教育4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13次,教育全办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全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我办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通知要求,迅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紧紧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制定了《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大同市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法治思想意识,落实集中学法制度。5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16日、23日分别集中学习了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6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三晋先锋APP等平台载体,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是进一步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从八个方面,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狠抓法治建设。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内容和精神。5月23日在大同日报融媒体发布《大同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朋友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公示全市非法集资举报热线,号召广大市民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积极举报各类非法集资行为。

四是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全市养老领域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强化源头防控,提高老年人防骗识骗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和思维还有待持续强化

我办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陆续进入金融办工作,金融方面的法律知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金融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强化学习。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推进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后,我省正在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实施细则,各级金融办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职责尚不清晰明确,市金融办尚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域未能独立开展执法活动。

五、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办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作用,防控金融风险、推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等培训活动,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办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要求,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压实各级机构、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责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三)持续关注重点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工作

坚持行政化解与司法处置并重,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即将下发的全省实施细则,建立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有效挽回群众经济损失,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关注养老领域、房地产市场等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

总之,市金融办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金融工作三大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努力在基层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工作新模式,为实现“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贡献金融力量。


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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