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3-00035
信息分类: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2-17 08:53
标题: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08:53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2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持续深入。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相关部门开展各项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完成市政府《关于开展清理隐性壁垒规范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清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法制审核程序,对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提出规范要求。2022年度完成行政执法决定重大法制审核5件。三是开展合法性审查。由法律顾问对服务合同、采购合同、培训等方面的合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度审查合同52件;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25件;审查信访回复5件。四是落实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制度。坚持制度落实、程序规范、责任明晰,在“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分层分类开展委内集中审查工作。五是加大法治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视频、法治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进行了2次线上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对象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六是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开展了多次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内容涵盖行政处罚、不合理罚款等方面,同时对涉及公平竞争内容进行审查和清理。

(二)扎实做好依法防疫各项工作。一是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防控力量储备和应对处置能力建设,细化举措,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实战)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等培训。严控当前非必要聚焦性活动,严格做好入境人员管理和集中隔离场所卫生学管理,继续加强入境人员的全程闭环管理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同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管理,做好病例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的安排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进度,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不放松。二是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督导。抽调专家和骨干力量,多轮次参加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督导和各类专项督导,对全市10个县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点、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的发热诊室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酒店、学校、飞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进行了疫情防控全覆盖督导检查。共计督导次数23次,出动1000余人次,发现问题8000余条,即行即改7800条,限期整改200条,编写简报23期,6余万字。三是开展突发疫情处置专班和疫情防控督导工作。10月份,我市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抽调卫生监督员配合国家、省疫情防控督导组,参加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督导组、湖东电力机务段疫情防控驻地工作组、疫情流调专班、滞留人员专班、核酸检测点督导专班、隔离转运专班、“两站一场”点对点转运工作组、大同市内蒙古高校学生接返工作专班、大同市西藏新疆返同人员信息对接工作专班的防控工作,督导期间共发现问题240余条,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以书面形式向省疫情防控督导组进行了汇报,督促各集中医学观察点工作不断完善。四是从重从快查处涉疫违法案件。依法对涉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两家医疗机构分别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两名涉事医务人员分别处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活动一年的行政处罚。

(三)有序推进卫生执法系统规范建设。一是严格实行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全面清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平时考核制度。建立全市卫生监督员电子档案,完善本底资料,加强胸牌号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年检工作,及时确认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对外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责任清单制度。建立紧密衔接一致的权责清单体系,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同步编制规范化的行政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执法职能、法律依据和监督方式等事项。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统一要求,把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全年法治工作的重点。制定专门文件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邀请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组建专业人才库,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将行政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委官网及时进行公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组织领导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促进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贯穿工作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委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发动机关、直属单位全员学习,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推进工作措施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工作部门部署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问题。严格制定程序及审查制度,及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市卫生健康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重要政策文件均需提交委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出台。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召开相关会议和学习活动的形式,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委领导带头主持召开专题讨论会议以研究解决具体的法治建设工作。

(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崇尚法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始终廉洁从政。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反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观看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医患》,带头讲党课树风纪,以实际行动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党员做出示范。

三、存在的不足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重视业务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忽略其他方面法律法规学习;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还有待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有待加强;三是有资质的法律专业人员缺乏,非法律专业人员在面临专业问题时,容易出现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对普法工作认识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1.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委机关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加强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3.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突出宣传《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山西省中医药条例》及其他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4.深化“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并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规范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推进落实,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卫生监督典型案例,提高群众依法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

(二)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制度。5.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响应制度,依法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6.完善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法务部门,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法治审查、法治监督等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发挥法治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三)落实法治建设制度规范。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备案等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进合法性审核精细化,提升实质性审查能力和质量。8.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委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遵循公平竞争基本流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防止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举措出台。根据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9.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要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共同参与卫生健康执法、普法、案件处理、以委名义签订合同的审查等相关法律事务。委机关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考核,推进法律顾问团队与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制定、法制审核、复杂疑难案件论证等常态化。

(四)严格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10.落实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合力,研究建立常态化督察机制,推进综合监管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1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覆盖到所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2.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个案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杜绝隐患。做好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研究,发挥好个案指导示范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