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5期)
本期公布52批次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糕点、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水产类、畜禽肉类)12大类食品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52批次样品中50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同市云冈区佳家惠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01-04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二、大同市新荣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01-04的花生米,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2023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春节期间专项)产品合格信息;附件2 2023年春节专项抽检合格信息.xls
3.2023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春节期间专项)产品不合格信息。附件3 2023年春节专项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