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2-00107
信息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1-11 10:28
标题: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大同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通知
文号: 同教字〔2022〕3号
时效: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大同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10:28 来源:大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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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同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同教字[2021]81号)精神和要求,明确创建标准和评估认定,提出2021年底前各县区建成不少于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的建设目标。现将评估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认定名单

(一)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大同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二)县(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平城区:平城区机车第一小学校

2.云冈区:①云冈区口泉第六小学校

           ②云冈区西韩岭学校

3.云州区:大同市云州区社戒社康服务中心

4.新荣区:新荣区西村乡司法所

5.阳高县:阳高县第二中学校

6.天镇县:天镇县集团校洋河校区

7.浑源县:浑源县永安小学

8.灵丘县:灵丘县城镇第九小学

9.广灵县:广灵县第五中学校

10.左云县:左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左云县公安局)

二、规范基地名称

各县区教育局统一基地名称:“大同市XX县(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按照认定名单,制作和颁发基地牌匾。

三、工作要求

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教政法[2021]13号)的明确要求,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完善相关组织保障机制。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各县区教育局需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标准,定期考核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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