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2-00178
信息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9-30 16:03
标题: 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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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16:03 来源:大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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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学校:

随着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校外培训渠道传播,确保高压监管态势,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国庆假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快推进全国校外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工作

(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核验通过工作。我市现有合规校外培训机构204家,其中学科类25家,非学科类179家(全部为艺术类机构)。省“双减”安全稳定调度会通报,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户资金核验通过率49.02%,支付渠道开通率8.82%,排名全省第五。按照中央、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要求,所有机构务必实现预收费资金监管专户核验通过,并开通支付渠道工作。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主要集中在平城区、云冈区,请以上两个区的“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应主管部门,推动预收费资金专户核验及支付渠道

开通工作。

(二)加快推动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工作。预收费监管专用专户开通工作是全流程监管的首要环节,目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已有118家开通专用账户,未开通专户的机构主要集中在平城区,此项工作由市相应主管部门及平城区“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务必于10月中旬开通专户,并进行账户的核验及开通支付渠道工作。

二、国庆假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一)安排部署

各县(区)要积极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文旅、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细化分工合作、解决重难点问题,对校外培训教育治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

1、严格疫情防控

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国庆假期间,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2、严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在国庆期间对所属在职教师进行不间断排查,重点排查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违规补课行为,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违法违规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从严从快处理。各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所属教师进行再教育,并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3、严查无资质办学、违规组织培训、隐形变异等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培训、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研学”“住家家教”“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肃查处隐藏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等“地下”培训活动。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要立整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三)督导检查

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在国庆期间进行不间断巡查,各巡查组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市督导检查组进行处理。

1、督导检查组

2、巡查一组

3、巡查二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好“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综合治理,坚决有力开展好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好我市“双减”工作成果,有效防止校外培训回潮反弹。

(二)严格巡查执法。市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校外培训违规行为进行不定时专项抽查,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形成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各县(区)、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按照《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执法,重点对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培训、机构违反培训相关要求、违法违规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坚守值听,同时发挥好社区网格员、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正面宣传,进一步解读政策,引导家长理性看待、选择合规校外培训,抵制非法校外培训。

(四)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请安排相关执法人员随时配合市督导检查组进行联合执法,确保随时调度。并于9月30日17:00时前上报执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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