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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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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4-28 09:41
标题: 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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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09:41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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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1〕48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将省政府前期下放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由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衔接,其中“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事项从市行政审批局划至市交通运输局,现予以通知。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工作衔接,确保落实到位。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市政府衔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19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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