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3-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2-03 10:58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3〕1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3 10:58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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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2]124号)及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同自然资发[2023]22号),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27.8万元(详见附表)。市本级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要求,结合当地巩固脱贫攻坚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衔接资金继续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晋财预〔2022〕19号文件要求,在接收预算指标和关联支付操作中,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

    附件:同财农[2023]1号下达中央衔接资金附表.xls

大同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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