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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2-02-14 09:09
来源: 大同日报

(2022年2月13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刘硕才所作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2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大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肩负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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