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2026-07-20 09:22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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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本次基数调整范围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统一按照职工2025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基数按照大同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25年大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4,171元计算,核定2026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543元。

  最低基数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号)文件精神,2026年度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平城区、云冈区2,150元;新荣区、云州区、左云县2,050元;浑源县、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1,950元。

  晋能控股煤业缴存基数比照云冈区标准执行;开发区缴存基数比照云州区标准执行。

  为便利单位办理业务,本次基数调整开通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经办人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基数调整。也可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后,前往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分中心、管理部柜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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