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47/2026-00036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7-28 15:00
标题: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遴选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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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遴选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15:00 来源: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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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中心各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提高招标工作质量与效率,保障我中心采购活动和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公司,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遵循以下三项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遴选全过程合规有序。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参与主体平等竞争,遴选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透明。3、科学择优的原则:以科学的遴选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机构资质、能力与服务水平,择优确定合作方。

二、代理服务和内容: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晋财购〔2023〕50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依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自行采购。现遴选招标代理公司协助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类项目(如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维护)及其他需要招标代理的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本次遴选确定的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四、遴选数量:拟选定招标代理机构1家。

五、申请单位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2、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3、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栏目可查;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栏目可查;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六、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栏目查询截图(加盖公章);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5、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6、专职人员证件证明材料;7、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8、提供2025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9、近三年承办类似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11、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遴选的承诺;12、招标代理服务方案;13、代理服务报价文件(可参照国家收费标准明确下浮比例)。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响应人需将1-11所列资料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以供资质查阅。12-13所列资料加盖公章密封装订成册供综合评审。

七、报名及遴选安排: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下午3:00至2026年7月31日下午3: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遴选。2、报名地点: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联系方式:王女士0352-6242866。4、遴选方式:我中心外聘专家依据企业资质、业绩实力、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单位。

八、其他事项:1、申请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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