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8/2022-00053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3-29 13:42
标题: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9 13:42 来源: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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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为全局高效有序运转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办公楼公共设施维护,核算事业单位水电费数量及物业管理等具体事务。

2、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和支部“三化”建设,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事业,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3、完成主管局、市委老干部局、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科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年12月,是由原大同市农业农村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大同市农垦站两家单位合并而来的,隶属于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领导职数1正1副,核定编制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本年预算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200.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本年支出合计200.29万元。

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与上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183.76万元比较,增加 16.53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薪酬、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调增和增加预算项目。

2、本年度预算构成

基本支出:189.66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项目支出:10.63万元,较上年增加3.13万元。全部为经常性项目。其中: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2.5万元,专项业务费2.8万元,运转业务费2.2万元,物业费2.4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73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与2021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48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货物采购和资料印刷、车辆保险等服务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预算金额1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3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年度总体目标:确保后勤保障服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离退休党支部凝聚力增强,离退休人员幸福感获得感指数提升。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细化绩效目标,严把支出关口,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确保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成效。(见附件)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事务服务中心1辆,为离退休工作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本单位使用办公用房面积48平方米,为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五部分:附件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2位小数点)_2022-03-17.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031517050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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