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4-00049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大同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3-08 14:07
标题: 大同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4:07 来源:大同市统计局
| | |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同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大同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统计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印发《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局党组中心组(扩大)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多次组织统计法治专题学习。二是多维度开展学习。通过各种会议、培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好系统干部、新入职人员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学习效果。10月中旬举办“全市统计系统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暨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讲解了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并组织全员参加培训考试,全市约120名统计人员参加培训。11月中旬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初任职入职培训。三是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10月下旬举办全市统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县(区)统计局分管领导、法治工作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切实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推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行政执法大讲堂”、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在线平台学习,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五是重大事项决策、依法履职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系统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二)坚持政治统领,高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年度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及时推动各县区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学习,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传达学习,全方位推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三)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领导

健全完善党领导统计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处理,研究解决影响统计法治建设开展和取得实效的困难和问题。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统计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多次召开县级局长和专业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压实压紧责任,不断强化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诚信统计氛围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告。制定统计系统全面建设“清廉大同”2023年任务清单,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印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开展年度履职情况自查。及时总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强化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大同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单位)认定工作方案》,评选出4家企业为2022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五)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山西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贯彻执行统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市统计局直接检查企业30家,全市共检查77家。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工作指引》和《工作细则》,联合市税务局、市场监督局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检查企业7家。积极参加各种法治培训,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司法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重点对执法方法、技能等内容进行研究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六)强化普法宣传,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大同市统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列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今年以来,派员深入市委党校、平城区、云冈区、浑源县等县(区)党校,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开展统计法律宣传。截止目前,市、县(区)两级统计法进党校开展培训16次,培训人数约1300人。三是抓住“关键群体”,坚持执法普法常态化。将统计普法列为各专业培训重要内容,将普法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现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普法进机关,利用办公大楼LED显屛、微信群、座谈会等形式,对30多个市直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四是狠抓统计普法集中宣传。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织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与五经普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制作普法海报、动漫微视频,编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读本》300余册,印制宣传折页3000余张,积极组织安排《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市县统计局局长撰写署名文章、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参与编写《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大事记》等。

(七)扎实推进统计法治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安排部署,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推动市委、市政府成立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制定问题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查自纠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围绕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数据核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全面梳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总结上报开展情况。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有:一是统计法治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数量少、年龄老化,半数以上县(区)不具备独立开展执法检查条件,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二是统计普法宣传手段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主题普法需进一步深化;三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支持配合程度不积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需不断强化。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建立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定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细化全面建设“清廉大同”2023年任务清单。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宪法》《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2023年度宪法宣誓。二是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开展年终述法和履职评议。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局党组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作为党组会议固定议题,作为跟踪督办重点内容,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专题工作汇报,及时提出工作要求。四是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山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贯彻执行包容免罚清单,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举办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五是贯彻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资料,充分运用会议培训、入企服务和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六是强化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印发《大同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单位)认定工作方案》,评选2022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七是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开展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听取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依法治统的总体要求,深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新时代大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

在全市统计系统持续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专题党课、系统干部教育和统计人员培训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重要内容。

(二)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和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不断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统计督察协同配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三)强化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普法宣传,推动统计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领导班子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同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要求定期发布报告。不断推动政务公开,进一步确保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公开透明。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核程序,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健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治队伍建设水平。抓紧抓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发起并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六)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主要事项


大同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