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4-00053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4-03-08 14:13
标题: 大同市文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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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文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4:13 来源:大同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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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市文物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工作成绩获得肯定,我局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有力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稳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等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读书班3期、集中研讨5次,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持续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二是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6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有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及各类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制定工作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根据《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大同市文物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大同市文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中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职能依法履行

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合法性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首道标尺,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通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运行监督回头看等方式,梳理职责范围内的权责事项,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对规范权力运行、厘清权责边界、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效用。二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互联网+监管”平台为依托,注重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全年共录入监管行为数据20条,持续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特别是针对我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项,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无以领导人员更替、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四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按照政务服务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内容、流程、标准、时限,优化服务流程。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完善

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健全文物保护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文物工作发展需要和实际,推进“小切口”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起草《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草案)》,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起草《大同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草案)》。依法开展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公布我市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完成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申报。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悬空寺保护规划已由省政府公布。二是持续提高公众参与度。近年来陆续公布三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供选项目名单,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文物建筑认养,逐步形成“党委总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2023年完成浑源东大街40号民居认领认养协议签订。继续加大非国有博物馆帮扶力度,完成了大同县长大院博物馆等4家非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备案工作。三是合法性审核工作全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2023年重点开展合法性审核3件,法制审核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合法性审核审查、法制审核及研究咨询有关政府涉法事宜12件。

(四)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推动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一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力度,形成有震慑,对一起未批先建擅自拆除地下不可移动文物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7万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大同市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推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等确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项,并同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年共计60学时,安排符合条件的4名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省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考试并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五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始终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全局性的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落实,从机构、计划、人员、经费、责任等方面逐一严格落实。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普法活动。聘请文物保护员800余名,在日常看护过程中不断向周边群众讲述文物保护法律常识等。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实现每年四轮重点文保单位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坚持向当地群众宣讲文保知识、讲述文物犯罪案件等,营造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犯罪、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一是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息公开、信访等渠道积极了解民生诉求,及时协调解决民意诉求。2023年受理并妥善化解信访事项2件;严格落实接诉即办要求,12345工单328件,办结率100%。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文物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办理提案、建议8件,办结率、满意度均100%。三是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一2025年》有关要求,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件,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

(六)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逐条梳理、全面研判,及时补足短板。召开文物安全工作月度例会12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全局文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持续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大文物安全巡查力度,对项目工地、道路改建区域进行无死角执法巡查,对全市国保、省保单位及古长城沿线进行安全巡查,对市县级文保单位进行抽查,并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确保巡查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高效推进文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多个专项行动,对各级文保单位安全检查300余处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查110余处次,发现并清除隐患30余处,整改率达到100%。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三是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在局属单位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发《大同市文物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承办全市安全咨询日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实景实战演练。在华严寺、善化寺等文物景区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演练4次,参演150余人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工作力量,实现每年四轮重点文保单位的巡查。

(七)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高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日常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二是将学法工作常态化。普遍开展宪法法律学习教育,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计划,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定期组织领导干部专题讲法,机关人员专题学法等活动,不断提升我市文物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八)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在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一是立足全局统筹法治建设。局党组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核心作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讨论法治建设工作,明确法治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阶段目标。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文物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三是确保法治建设经费到位。把法治建设经费列入2023年度单位预算予以保障,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活动、行政执法检查、法治教育培训等得以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主动学法还不够深入系统,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法规学习成果与工作实践结合还不够紧密,学用贯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形式较为单一,还需进一步系统谋划和实施。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本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党组书记带头,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学习等时机,通过全面系统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文化思想等,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增强机关效能建设。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在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13111工程”等工作的同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全面完成2023年工作清单内容。紧密联系实际和督察反馈问题,制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四)依法依规决策提升单位法治水平。局主要负责人始终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做好文物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固强补弱,积极创新,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学习贯彻、抓紧责任落实,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完善学法制度,加强学法管理,把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部职工逐步养成“我要学法”的良好学风。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文物保护的研究利用工作。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规范进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文物保护领域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化解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大力推进我市博物馆建设,构建多元、平衡和包容的博物馆体系,配合市人大完成《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立法工作。

(三)增强公众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实效和社会影响力。积极聚焦文物主业,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送法下乡镇普法宣传活动和文物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文物普法的趣味性参与性。探索“小切口”普法模式,形成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物普法文化特色,提高普法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大同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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