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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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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3-30 17:56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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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7:56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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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同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对照2019年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对本市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梳理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设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和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意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市相关部门职责任务。10个县(区)均已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两规则一细则”等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有序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强化法治思维。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能够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没有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坚持市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市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了3部党内法规。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纳入《2018-2022大同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把全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三)强化依法执政。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重点工作“折子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在2月24日召开的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5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大同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9〕46号),积极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19年听取五个党组的工作汇报。严格按照《十五届中共大同市委全会工作规则》《十五届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依法依规决策,做到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市县两级全部设立法律顾问,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法律顾问团,每逢重大决策事项研究、重要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必请法律顾问,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专家咨询、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清单制度,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单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法治大同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层层压实了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年终带头述职述法,并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情况考核测评。科学设置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增加了司法、法检、公安等执法部门和审批服务单位的指标权重。将考核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出台《大同市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试行)》,明确将能否严格依法行政作为甄别干部政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了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五)法治创建持续引深。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云冈区、大同银行等7个县区和单位法治创建,制定了法治创建分类指导标准,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双百家”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活动,制定了《“双百家”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考核评分细则》,经考核验收,并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批准,确定了160家法治创建示范乡村和127家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六)法治攻坚行动持续强化。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法治攻坚。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市金融行业风险摸排审查,处置化解农信社风险、华林债务危机;广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3起,全市金融市场形势保持稳定。依法管控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加强贫困地区法治宣传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脱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合法性审查机制,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

(七)营商环境法治化持续提升。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同市政法机关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五条举措》等制度措施,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合法维权提供了制度保障,营造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组织律师为大同能源革命相关项目、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等提供法律服务,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服务企业窗口,各律师事务所为50余家重点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有效防范了企业和项目的法律风险。

(八)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持续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出发,面向市直各单位征集法治惠民项目,实施了食药管理、免费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等9个法治惠民项目,现已全部完成。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开展了“5545”专项改革,实现了新开办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等事项,查封、抵押等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性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聚焦提升群众办理证件便利性,实行“全国通办”,已办理出入境各类证件6.3万人次;聚焦保健市场乱象,开展了“打击整治以坑害老年人为重点的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办理案件5起,市场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九)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加强。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枫桥经验”大同实践,培育了“李培斌工作室”、“新荣区西村调解室”、“知心姐姐法律志愿服务队”等一大批金牌调解团队,广泛开展了向荣获全国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魏官元同志学习的活动。建立“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工作模式,推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成立194个网格党支部和518个网格党小组。以“稳中有降”为目标,全力化解信访矛盾,赴省集体上访下降6%,全市社会大局总体稳定。扎实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事故起数下降16.67%,死亡人数下降20%,实现同比双下降,全市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大同市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成效与展望”、大同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两个课题入选山西法治蓝皮书。

(十)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支持推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新的司法权力运行模式开始运行,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问题得到解决,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强配齐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法治队伍实现了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深入推进“线索清零”“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建立“成员单位初查、公安机关主查、各级扫黑办抽查”的“三查”工作制度,加强案件线索查办力度。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3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3人,刑事拘留176人,批捕45件135人,破获各类案件161起,查处涉黑涉恶金额2.68亿元;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61件308人,提起公诉69件362人;法院机关一审宣判18件47人,二审宣判3件5人。

(十二)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五大领域“七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90件,立案15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9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特别是在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浑源矿企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大要案件过程中,主动履职,积极行动,打造了一批“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指导下的典型案例”,推动公益诉讼与“智慧检务”、“检察好声音”等其他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营造了支持公益诉讼舆论氛围。2019年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今年8月,冀晋蒙辽四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保护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大同召开,联合开展了“净水行动”“携手清四乱”行动,为护航绿水青山蓝天提供了司法保障。

(十三)全社会法治观念持续增强。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强化了各级执法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深化社会法治实践活动,组织“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营造了尊崇法治、践行法治、捍卫法治的浓厚氛围。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立法工作,及时研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着眼于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通过立法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2019年修改了《大同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大同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等29件法规的决定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大同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修正案)》《大同市水土保持条例(修改草案)》《大同市旅游条例(修改草案)》《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恒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改)》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大同市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在起草。进一步健全了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对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论证,推进立法工作专业化和精细化。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针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依法进行涉法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特别是为全市产业规划制定、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征地拆迁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了大量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共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0件,共研究论证、协调处理了包括“涉台企业马山矿业生产问题”、“古城发展资产运营公司组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和“10.12事故处置”等市委、市政府有关涉法事项8件,共审查了重点产业项目投资、教育科技、精准扶贫、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市政府合同40件,提出各类修改意见400余条,有效防范了合同风险,避免了经济损失,保障了政府的合法权益。

(二)在规范性文件审核方面。市政府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具体工作中抓牢审核、查验、审批“三个关口”,对市本级的19件涵盖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发展扶持、乡村振兴战略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针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草案中的瑕疵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有效增强了政府和部门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组织各执法部门参加省厅举办的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专题培训、2019年9月11日,组织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强制违法案件的庭审。同时印发了《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三项制度清单指南流程图,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执法工作日趋规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制机构专职人员短缺,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是当前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普遍问题和困难。许多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与新形势下所承担的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多数部门没有专职专责人员,一人身兼执法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复议应诉及其他工作,导致工作力不从心,工作质量不高,工作进展缓慢。

(二)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尤以行政执法工作同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但是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人员不熟悉新的政策、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导致群众对执法人员存在抵触情绪,执法效能不理想。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解读、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按照中央、省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各方面要求,及时安排法治政府方面的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学习计划、记录等工作载体要明确反映出学习的内容和成效。杜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仅仅停留在领导批示、会议记录等方面。

(二)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增强基层网上办理执法案件的意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部门间信息采集、使用、公布、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杜绝“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现象,把执法信息化作为一项长远任务抓紧抓好。

(三)规范行政审批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明确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对于办理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统一网上与现场告知内容,避免出现告知不一致、告知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

(四)加强依法治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和各协调小组组长的业务培训,强化制度落实定期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谋划工作。加强对市、县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职能定位,促使工作人员更加善于工作。

(五)加强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执法主体界定、执法程序衔接、执法证件发放等。

(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部门配套制度,突出行政执法本地特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南、流程图等工作要及时更新。

(七)推动乡村法治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要侧重于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清单管理,规范流程运行和日常监督。同时加强对县、乡两级守法与用好土办法方面的具体指导,不仅要强调干部能干事,还要关注用什么办法,是否合法。

(八)增强农村居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按照形势下乡村法治建设要求,努力提高乡村干部依法治村的能力,加快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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