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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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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2-07 16:11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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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7 16:11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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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开拓创新,不懈奋斗,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新阶段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作为督察工作重点,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二是推进示范创建。2020年6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武宏文任组长的大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8月18日,召开了大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12月22日,市政府召开第57次常务会,专门听取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目前我市云冈区已申报参加全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项目,天镇县和文物局分别以“法治保障扶贫产业”和“法治引领保障文物保护”两个项目参加单项示范创建。同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报告内容。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在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为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设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两项专项考核指标,并在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中,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推动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一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我市完善优化了部门职责体系,制定印发41个部门“三定”规定和11个部门调整职责的通知,党政机构职责优化实现了“全覆盖”。调整理顺了78项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努力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确。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以来,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4.7万件。市行政审批管理局集中行使首批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关联事项269项,实现行政审批由“分散”到“集中”。制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办法》等7项审批与监管的制度办法,运用信息系统及时将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同步推送至监管部门,形成了行政审批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互通互联、紧密合作、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三是实施“一个系统管监管”。按照省“一个平台管监管”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全市共新增和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9309条,发布检查实施清单8013条。全年共累计报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业务数据39255条,为实现“一个系统管监管”做好了数据支撑。监管行为数据覆盖度18.04%,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95.83%,用户注册数4073,监管动态数据121条。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发起58次双随机抽查,共抽查企业1789户,占全市存续企业的5%。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5次,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依法规范开展失信惩戒,将2426户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90户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创新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对积极主动完成整改的企业予以信用修复,经申请共对205户次企业予以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移出。五是持续开展“五减”专项行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精简审批事项、环节、时限、证明、要件。全市削减行政职权事项70项,其中取消13项、下放44项、合并13项。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公示等中间环节10个,清理证明事项2项。市行政审批局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限,累计压缩办理时限360个工作日,压缩率为66.67%。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大同市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了5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草拟了《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大同火山群保护条例(草案)》《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草案)》,提出了《大同市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废止意见,都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在政府规章清理方面,继续推进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九部市政府规章修改、废止工作,为把大同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的生活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高质量完成全年法案意见征求的研究和回复工作。我市对司法部、省司法厅发来的《矿产资源法》《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草案认真进行了研究和论证,提出各类修改意见50余条。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20年,我市完成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2件。对送审的涉及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既注重对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又注重对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方式不当的措施予以纠正。2020年,我市完成各级各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0件,确保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制定《大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合法性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高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针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依法进行涉法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将建立健全《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大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力措施,引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压实市县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律论证责任,保障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2020年,我市共研究论证、协调处理有关涉法事项4件,审查重点产业项目投资、教育科技、新能源、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市政府合同48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提出各类修改意见20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实理顺执法体制,厘清执法权限,我市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研究,按照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5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对我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督查调研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贯彻国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市31个市级执法部门和10个县区的执法信息均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公示。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力度,2020年,我市共确认执法人员资格4371人。三是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组织召开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会,对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部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梳理总结工作成果。目前,《大同市市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一批)》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权力监督制约展现新成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扎实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文件77件,答复办理依申请公开34件,切实保障了申请人权利,维护了政府公信力。

(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

一是持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行政机关应诉水平。2020年,市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上期结转4件,本期发生35件,审结31件,在审8件(含中止1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纠错率达38.7%。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落实复议意见书7件,加大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二是不断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大同市行政应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针对案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报告,特别是针对重大、复杂败诉案件要进行专门报告,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2020年,我市共办理涉及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80件,其中一审21件,二审59件。共审结73件,一审21件,二审52件。三是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仲裁、律师调解等7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优势作用,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合力化解水平。探索深化诉调对接新举措,全面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2020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总数为5515件,调解成功5407件,成功率为98%,较好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落实。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明确了责任单位,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狠抓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与自身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召开大同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探索建立普法激励机制。动员全市各单位工作人员线上线下旁听庭审,目前全市80%以上的工作人员都参加了旁听庭审。三是充分发挥督察考评指挥棒作用。组织开展督察整改和“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大调研”活动,实现督察对象全覆盖,督促各单位补齐短板,充分用好督察、考核等手段,进一步确保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实效,将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注重能力提升。将法治建设相关培训纳入《全市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法治教育。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设置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依托全市“干部大学堂”,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对1000余名相关领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积极推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落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完善,行政监督问责力度不够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度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压减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构建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政府部门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制度。着力完善决策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备案审查机制。

(三)加强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健全地方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协调,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适时推进政府规章编纂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重心下移力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

(五)加强和改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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