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大同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综检中心、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消协,市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5年大同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大同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6个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和省局的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将于2025年9月期间组织开展我市“质量月”系列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纲要》贯彻实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完成《纲要》阶段性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创新和成果共享,推进实施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开展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创新试点活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和我市转型“四步走”的战略目标,加强贯彻落实《纲要》及我市相关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强化实施跟踪评估,全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和标志性成果。
(二)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总结提炼,发布一批质量管理案例成果。大力开展质量奖获奖成果交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公益推广、QC小组成果发表等活动,指导企业使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鼓励平台企业强化质量治理,提升商户质量管理能力。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拓展质量管理数字化等应用新场景,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大力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品、工程、服务重点领域提质量、树品牌,向上竞争,赢得优势。探索建立银发产品、服务和企业认证机制。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宣传推广“山西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为重点,加强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召回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宣贯解读活动,引导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五)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剑网2025”“昆仑—2025”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集中发布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推动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鼓励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起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案例交流、质量管理大讲堂、质量品牌故事征文、QC小组等活动,提升各行业基层员工质量素质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普及宣传,组织全民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民用“三表”计量科普宣传活动、特医食品质量惠民科普基层行活动,围绕电梯安全、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服务认证开展相关宣传周活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坚持重心下移,通过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务实、高效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坚持自愿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质量月”为平台,推动“质量月”活动重心下移,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力,选择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门头广告LED屏、户外广告牌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让“质量月”活动更接地气。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力度,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宣传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月”活动系列宣传报道,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的良好活动氛围。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综检中心、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消协,市局相关科室,9月30日前请将“质量月”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效果、典型案例、相关图片视频等)电子版发送至dtscjzlfz@163.com。
联系人:卜隆 联系电话:2831045
附件:2025年“质量月”活动口号关于印发《2025年大同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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