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3-00012
信息分类: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机构: 灵丘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15 11:00
标题: 灵丘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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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1:00 来源:灵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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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灵丘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县为统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年内,1个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村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县司法局获评“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落水河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工作。高规格召开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认真对标113项创建指标体系,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积极营造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制定出台了《灵丘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灵丘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灵丘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推进法治灵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合作,由从英国利物浦大学引进的高端人才牵头组建课题组,专题开展了《山西省灵丘县法治政府建设比较研究》,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把脉会诊”。

(二)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 涉及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拨付、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全部提请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逐一明确承办责任单位。年内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1次。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实现“应审尽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作用,在去年聘请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今年又聘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县委和县政府法律顾问,严格审查政府各类合同和涉法事务,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宜划尽划;全力攻坚 “16+1”营商环境建设,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90%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14个社区和村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便民服务站200个,确定帮代办员762名,让群众在家门口便可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证照分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改革工作。截止11月底行政审批局共集中办理事项9440件,其中商事登记类8199件,投资项目类92件,规划建设类208件,社会事务类643件,农业事务类298件。

(四)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九大领域为重点,狠抓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由依法治县办和政府办牵头年内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实地开展了案卷评查。以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县乡统筹联动,按照“六步工作法”制定了《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了98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组建了11支乡镇执法队,实现了“一个区域一支队伍”。建立了《灵丘县乡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等14个制度,制定了《乡镇提供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及流程指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5次,培训2252人次。搭建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配备了执法车辆及必要的执法装备,有力地破解了基层执法难题。

(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县政府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满意度达100%。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彻底消除“僵尸”“睡眠”和“开天窗”等现象,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2条。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面深化司法监督,年内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21件,目前已开庭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审结6件,胜诉率100%,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组织开展了旁听庭审活动,逐步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能力。

(六)不断筑牢维稳防线。紧盯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大数据平台,删除封堵涉政涉稳有害信息 56 条,舆情引导 1.83 万条,处置违法信息 1106 条;积极开展“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系列专项行动,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453 起,调解成功 2330 起,调解成功率达 95%,未发生因调解不力引发的“民转刑”案件;不断加大对全县321个重点场所,京原铁路、陕京天然气管道等重点设施的巡查频次,全面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力度,圆满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系列重大安保维稳任务。

(七)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全力推进融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县融媒体中心、灵丘县人民政府网行政执法专栏、“法治灵丘”微信公众号建设,努力构建高效、互联、互通、互动的法治灵丘宣传矩阵。深入开展“普法七进”活动,高标准规划建设了“民主法治文化园”,设立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站”,组建了法律志愿者团队和法治文艺宣传队,以国家级非遗剧种罗罗腔和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开通了“普法公交”,推出了14条“普法先锋号”乡村公交线路。紧盯“一老一小一弱”,组织开展了“法律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法律惠民生 关爱青少年”“法律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系列活动,开展了“我与法律同行 法治护我成长”青少年法治艺术作品大赛,有效提高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带动农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灵丘县武灵镇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政府。

(八)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过程坚持依法防控,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规范指南、制度规定,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线上运用“灵丘融媒体”“山水灵丘”等平台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线下组织公检法司、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持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各自领域,督导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成功处置了“高速服务区”等多起涉疫事件,快速精准应对了社会面疫情,圆满完成了大同湖东机务段、城区部分街道下转人员隔离工作任务。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防范风险、破解难题的能力还有不足。

(二)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还不够多,对群众个性化的需求掌握了解还不到位,提供的法治服务与群众需求的匹配度需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受文化水平、知识结构、办案能力等多重因素制约,少数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绝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执法队,缺少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未能完全起到对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监督和把关的效果。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尚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执法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

(五)普法宣传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仍有一些差距,行政部门和各乡镇间对普法宣传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够均衡;普法宣传教育的手段相对单一,普法方式还不够新颖丰富,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把牢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在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长张磊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逐件批阅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文件,亲自研究、修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灵丘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政府常务会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确保灵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行。

(二)带头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在一起。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学法一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了对62部法律的学习。突出抓好政府党组成员“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今年重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带头扛牢压实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逐步提高考核评分。制定了《2022年灵丘县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安排县政府办联合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对各乡镇和执法部门开展了实地督查。聚焦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逐项按时保质整改到位。指导依法治县办实行挂图作战,制定了《灵丘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任务作战图》,采取“红、蓝、绿”三色管理的办法,让各项工作进度一目了然,确保按时完成。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先进发达地区,法治灵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为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在强化党的领导上下大功夫。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领会深刻内涵,付诸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县创建上下大功夫。进一步深入推进《灵丘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2023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逐项对照113项创建指标体系,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力争在全市乃至全省示范创建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大功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深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全面推广企业项目承诺制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四)在推进依法行政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为契机,不断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公开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五)在创新普法宣传上下大功夫。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的深入实施,努力探索更加有效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特别是在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创建等方面多点发力,努力营造全民守法、崇法尚礼的浓厚氛围。


灵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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