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3-00043
信息分类: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机构: 大同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02-17 09:15
标题: 大同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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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09:15 来源:大同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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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同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大同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多次组织专题学习,通过职工集中学习、科室传达学习、“好干部在线”和“学习强国”网络学习,以及举办全市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新入职干部岗位培训、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着力提升学习效果。

(二)坚持政治统领,高位推动学习贯彻《监督意见》

局党组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列为年度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卢东亮就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和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扎实抓好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印发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通知,出台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任务分工,2次召开县(区)统计局局长学习贯彻推进(培训)会议,通过市政府网站和省统计局网站广泛宣传学习成果,全方位推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三)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领导

健全完善党领导统计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处理,研究解决影响统计法治建设开展和取得实效的困难和问题,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统计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积极协调省统计局、市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县级统计局,推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召开县级局长会议,多次召开专业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压实压紧责任,不断强化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总结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制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开展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自查,建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制定全面建设“清廉大同”2022年任务清单,总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上报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申报材料。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统计工作流程监管,完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统计系统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统计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的制约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

(五)立足本地实际,扎实开展统计法治重点工作

一是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制定2022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入库退库专项检查、诚信统计示范企业认定等系列文件,全面安排部署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11个县(区)统计局(含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37个部门(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强力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认真开展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对浑源县12家工业企业和31家投资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市县两级对76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9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2021年度7家统计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报违法案件。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领导干部到上级统计机构商谈工作记录制度。五是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建设,推动县级统计机构全面建立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市统计局建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健全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探索建立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正向激励机制。六是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业务培训、入企服务、调研核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发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手册;开展宪法宣传和统计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县局长撰写统计法治署名文章,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主题宣传,制作普法海报、动漫微视频等宣传作品,组织统计法进基层、进企业普法宣讲。七是强化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诚信统计正向激励机制,出台统计领域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试行)、“信易+统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1432家统计调查单位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组织开展2022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八是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举办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选派执法骨干参加省局统计执法检查,动员5个县(区)7名人员参加本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有效解决多年来存在的绝大部分县级统计局不能独立开展执法检查的痼疾。九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台账,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从本地实际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多管齐下扎实开展“四个必查”,强力推进“三个一批”,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着力纠治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各级统计机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仍有差距,统计法治工作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统计法治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数量少、年龄老化,半数以上县(区)不具备独立开展执法检查条件,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三是统计普法宣传手段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主题普法需进一步深化;四是企业统计人员素质偏低,岗位稳定性不高,统计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五是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需不断强化。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建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制定全面建设“清廉大同”2022年任务清单。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建立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监督意见》以及《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行2022年度宪法宣誓;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开展年终述法和履职评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局党组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作为党组会议固定议题,作为跟踪督办重点内容,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提出工作要求;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不断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公开透明;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各项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山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贯彻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资料,充分运用会议培训、入企服务和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强化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探索建立诚信统计正向激励机制,组织开展2022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举办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年度,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依法治统的总体要求,深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新时代大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转化、再落实,推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党课、系统干部教育和统计人员培训等,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把加强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二)强化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普法宣传,推动统计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领导班子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三)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同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要求定期发布报告。不断推动政务公开,进一步确保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公开透明。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核程序,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健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认真开展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及时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开展联合惩戒,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水平。

(五)不断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大同市统计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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