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大同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联合开展2023年度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范围及比例
对全市辖区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家。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名单抽取
对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机构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取。
五、检查内容
1.养老机构是否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登记。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管理检查。
3.餐饮服务类相关标准内容。
六、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录入公示。
七、抽查结果的运用
积极向其他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开展好联合抽查工作,结合实际抽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全力配合做好联合检查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职。要认真负责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原则开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检查纪律,规范检查行为。
(三)廉洁守纪。工作中严格严守工作纪律,未经大同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不得透露检查工作信息及处理结果。
大同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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