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8/2025-0006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09 16:33
标题:
大同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7-09 16:33
来源:大同市民政局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涉企主体行为,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经营性公墓、殡仪服务站、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社会团体活动、慈善组织活动等。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与“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事项及依据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1 |
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
2 |
对经营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进行监督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
3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慈善法》第十三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 |
4 |
对社会团体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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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慈善法》第十三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 |
5 |
对慈善组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慈善法》第十三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
大同市民政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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