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8/2025-00163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6-25 10:37
标题: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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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25 10:37 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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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高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效能,依据农业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及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为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方式

以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

三、监管检查对象

监管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畜牧、渔政等行业,覆盖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门店、综合市场、商场超市等多种场所的农业领域经济实体。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不断探索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凡检查必审批,规范填写行政检查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规范实施程序。要规范有序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并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准确完整制作行政检查文书。

五、检查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方式

1

对农药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2

肥料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3

农作物种子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4

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5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6

对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7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8

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9

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0

对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1

对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每半年一次,现场检查

12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3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4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5

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6

对奶畜饲养、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7

对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8

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现场检查

19

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每半年一次,现场检查

20

对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每季度一次,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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