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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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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4-05 10:15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各县区2017 年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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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各县区2017 年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10:15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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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大同市各县区2017年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4日

大同市各县区2017年城乡规划目标责任

考核任务分解

根据省委省政府考核大同市政府目标责任,以及省住建厅、市政府考核大同市各县区目标责任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同市各县区2017年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

一、主要任务

2017年大同市各县区涉及城乡规划方面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主要由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两方面内容组成,涉及南郊区、新荣区和市辖七县。

二、共性任务

1、完成县区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将开发区扩区等内容纳入。

2、县城报市备案的控规覆盖率不低于80%。

3、完成县区2017年度城市规划实施计划。

4、完成县区城乡规划编制普查。

5、完成中国传统村落申报3个。

6、建立县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完善制度,开展工作。

7、开展县区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做好修编的准备工作。

8、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上报省住建厅。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规划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在省住建厅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实现“多规合一”。

9、实施新型城镇化,加大县城建设力度,推动扩规提质,加强乡村道路、街巷、文化场所、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建设水平。

10、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镇,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城镇承载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推进路水电气网等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三、个性任务

(一)南郊区

1、城乡规划

结合权力下放、搬迁安置、重点项目等内容,继续开展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审批提供依据。

2、其他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二)新荣区

1、城乡规划

完成新荣区郭家窑乡助马堡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2、其他

做好新荣区堡子湾乡得胜堡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建设。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三)左云县

1、城乡规划

完成左云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

2、其他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完成率不低于50%。

建立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四)大同县

1、城乡规划

完成大同县许堡乡许堡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完成大同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2、其他

做好大同县杜庄乡落阵营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建设。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五)阳高县

1、城乡规划

完成阳高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完成高铁沿线特色小镇规划编制。

2、其他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六)天镇县

1、城乡规划

完成天镇县谷前堡镇水磨口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完成高铁沿线特色小镇规划编制。

2、其他

做好天镇县新平堡镇新平堡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完工。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七)浑源县

1、城乡规划

完成浑源县大磁窑镇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

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个。

2、其他

做好浑源县永安镇神溪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建设。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完成率不低于50%。

建立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八)广灵县

1、城乡规划

完成广灵县蕉山乡殷家庄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完成广灵县蕉山乡西蕉山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完成广灵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2、其他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九)灵丘县

1、城乡规划

完成村庄规划编制3个。

完成特色小城镇规划和乡村风貌设计1个。

2、其他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乡村规划培训不少于3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责任重大,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各县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分解到人、逐条落实,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规划局作为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牵头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并按照任务分解开展工作督查,必要时可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遇到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各县区作为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承办单位,要确定任务处办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并按照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工作。每月25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

(三)严格检查考核

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市规划局要按照各县区上报的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要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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