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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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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1-02 09:10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落实山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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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落实山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09:10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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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落实山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落实山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和《“健康大同2030”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健康大同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本方案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目前,慢性病是威胁城乡居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并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环境整治、烟草控制、体育健身、营养改善等工作,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逐步提升,初步建立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和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人口、行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我市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状况等对健康的影响逐步显现,慢性病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疾病负担日益沉重。同时全社会对慢性病严重危害认识不足,慢性病防治相关政策还不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防治体系和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慢性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防治任务依旧繁重。慢性病影响因素的综合性、复杂性决定了防治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健康大同2030”规划纲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大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广泛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坚持共建共享,促进全民健康。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促进与教育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防治结合。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发挥示范引领。立足市情实际,根据不同县(区)、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充分发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整体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五、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及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1、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制定防治慢性病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专业机构支持的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市卫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措施。将慢性病防治工作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结合起来,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慢性病防治责任共同体建设与县城医疗集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医防合作,完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等工作融合发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县域医疗集团及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市卫计委负责)

3、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慢性病相关监测信息。组织相关县(区)开展重点慢性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营养和慢性病危险因素健康干预,运用现有信息数据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掌握全市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癌症等主要慢性病现状、影响因素、流行规律和疾病负担,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依托全国污染源普查系统平台,建立水、土壤、空气等环境介质和工作场所地市级环境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动态实施环境、食物等因素与健康的风险评估与预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

慢性病监测包括:疾病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登记);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学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常见病监测)。

4、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在现有资源条件下,探索依托整合现有资源,以市第三人民医院、同煤总院等的脑卒中筛查干预及胸痛中心为切入点,建立冠心病、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急性发作救治体系。借助县域医疗集团、城市医疗集团等,建立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防治体系。各县(区)要明确具体的医疗机构承担对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编制科学实用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指南,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到2020年和2025年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20%和25%。(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全民形成健康的生活行为和方式。关口前移,贯彻零级预防理念,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项目,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法。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健康教育指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教育基层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

(三)强化早期健康干预,推进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1、促进慢性病患者早期发现。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及时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依托县域医疗一体化、城市医疗集团,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政府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和中医体质辨识及干预措施,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个性化健康干预。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保健措施,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开展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探索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负责)慢性病筛查干预与健康管理项目:脑卒中、心血管病、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

3、健全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明确健康服务四个责任,即政府指导责任、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责任、家庭的互助责任、个人的自主责任,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含中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诊疗服务,提升诊疗质量和治疗效果

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市卫计委负责)

2、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市卫计委负责)

(五)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1、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保障药品供应。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慢性病防治仿制药,国家一次性谈判药品。基本药物县级医疗机构使用不少于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70﹪。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以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强危险因素控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

1、建设健康生活环境。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推动工业企业绿色清洁生产,建立科学的企业绿色生产评价、考核体系,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职业防护,降低暴露风险,严格控制尘毒危害。整洁城乡卫生,优化人居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运动健身环境,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强政策支持。全面推进控制烟草、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行无烟社区、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家庭创建,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烟酒生产与销售监管,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倡导居民科学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倡导膳食多样化,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市商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食药局分别负责)

3、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新发展。在全市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城区、灵丘县要巩固提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全市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县区比例达到9.1%以上,到2025年达到18.2%以上。示范区建设要紧密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要求,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全面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卫计委负责技术指导)

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环保项目,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危害因素控制,减少烟草危害行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七)统筹社会资源,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1、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治服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市民政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防治慢性病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等重大慢性病防治科研布局。以信息、生物和医学科技融合发展为引领,加强慢性病防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推进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新型疫苗和创新药物等领域研究,支持基因检测等新技术、新产品在慢性病防治领域推广应用。在人才培养、信息共享、技术交流等方面积极参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市科技局牵头,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美丽大同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县(区)重要民生工程,制定本县(区)慢性病防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全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部门联动,保证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设施与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相关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教育、科技、民政、环保、住建、农业、安监、宣传、体育、食药监等部门履行职责,形成慢性病防治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及中医药等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加强对医学生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支持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督导评估,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各县(区)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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