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其它规划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4-14 08:47 
							
						
						
							标题:
							关于发布实施《山西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30)》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发布实施《山西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3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08:47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审批等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4号)要求,现将《山西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予以发布,并就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协调地质公园保护与发展,指导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保护好园内的地质遗迹资源,利用地质遗迹资源开展公众科普教育,促进旅游和地方经济加快发展。
二、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地质公园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开展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三、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划》的各种行为。对不符合《规划》的各类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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