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其它规划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4-14 08:47
标题: 关于发布实施《山西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30)》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发布实施《山西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3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08:47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审批等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4号)要求,现将《山西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予以发布,并就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协调地质公园保护与发展,指导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保护好园内的地质遗迹资源,利用地质遗迹资源开展公众科普教育,促进旅游和地方经济加快发展。

二、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地质公园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开展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三、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划》的各种行为。对不符合《规划》的各类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