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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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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0 16:12
标题: 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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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0 16:12 来源: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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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保护和拓展城镇绿化空间,构建城镇绿色生态网络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22年8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71号),为全面提升我省城镇园林绿化水平,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公里,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

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80%,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5公里,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三、主要内容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实施方案》共分四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包括十四项任务:

(一)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

(二)提高设计品位

(三)完善城市公园体系

(四)积极拓展绿色空间

(五)构建林荫绿道网络体系

(六)提升庭院绿地品质

(七)统筹“蓝绿”生态网

(八)完善园林绿地综合功能

(九)积极开展公园城市试点申报与建设

(十)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

(十一)严格保护绿化成果

(十二)推进园林科技创新

(十三)建立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共评治理新模式

(十四)积极推进园林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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