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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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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9-30 16:12
标题: 《大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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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30 16:12 来源: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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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工作安排部署,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其住房预期,推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11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保字〔2025〕13号)

(二)征求意见

市住建局先后征求吸纳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政府意见建议,提请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后,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审议稿)》共6章、38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实施原则、部门职责等内容。市政府统筹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市住建局指导和监督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各区政府对本辖区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负主体责任。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共11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筹建、筹建方式、建设标准、土地、税费、配套设施、公积金贷款、落户就学等内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规自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拟制年度筹集计划及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收购存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建筑面积控制在70―120平方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为划拨供应,支持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户、入学资格。

第三章,申购和配售。共10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配售价格、申请条件等内容。配售价格按照划拨土地、建安成本和不超过5%的利润核定。申请条件为大同市市区范围户籍家庭、人才家庭群体,申请家庭在申购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申购前3年内无自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第四章,退出管理。共6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禁止入市、回购情形、回购价格、再次配售等内容。不得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制定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计算方式。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4条。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购房人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运营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行为进行了规范约束。

第六章,附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施行期限。


解读单位: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352-778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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