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4-00031
信息分类: 同政办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04 09:15
标题: 关于公布大同市市本级公示地价体系成果的通知
文号: 同政办发〔2024〕4号
时效:

关于公布大同市市本级公示地价体系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4 09:15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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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大同市市本级公示地价体系已编制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价体系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公布实施〈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更新后基准地价意见〉的通知》(同国土资发〔2018〕653号)同时停止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城镇基准地价成果.pdf

      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pdf

      3.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pdf

      4.标定地价成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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