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4-00033
信息分类: 同政办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文号: 同政办发〔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大同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8 08:45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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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雄厚的能源产业等比较优势,高效推进大同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根据《“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赋予的“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重大使命和要求,围绕京津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和晋北地区庞大的内需与能源产业基础优势,完善大宗商品交易和物流集疏运设施,以点带面服务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和全国现代流通网络,提高生产要素、生产成品自由流动和集散能力,增强流通企业创新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创新流通业态,为我省加快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作出大同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流通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高位部署推进流通支点城市建设工作,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营造有利于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的良好环境。

——做强存量,做优增量。改造升级现有商贸、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优化提升煤炭生产、清洁能源供应等存量项目。瞄准现代流通薄弱环节,统筹谋划布局新的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补齐能源产品集疏运和市场交易短板。

——功能突出,服务全国。充分发挥在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上的支点作用,巩固扩大在能源产供储销中的比较优势,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加强与其他支点城市与周边区域产销衔接,促进能源商品跨区域、大规模流通,着力提升在全国的战略定位。

——智慧融合,绿色发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现代流通,加快流通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大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力度,增强流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设目标

展望到2035年,我市支撑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能力显著增强,煤炭产销储运体系全面完善,充分保障京津冀地区的能源需求,全市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有序高效的现代流通市场全面建成,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

对标2035年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

——能源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坚持能源保供责任,高站位兜底保障能源安全。煤炭产销储运体系更加健全,跨省输电通道及配套电源点不断完善,能源商品交易市场等平台初步建立,与走廊内其他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和常态化对接机制,对京津冀地区的能源保供作用凸显。

——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加速构建。立体化多层次流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高速铁路营业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农村公路通车里程明显提升。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先进制造业等现代供应链体系基本建成,一批大中型物流园区效益充分发挥,大同国际陆港铁路口岸作业区不断完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有序高效的现代流通市场初步形成。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突破,流通业发展制度环境更加成熟,能源资源等商品和要素基本实现高效流通和配置。流通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健全,金融服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具有大同特色的流通标准体系、信用监管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优质创新的现代流通企业培育增多。实施流通企业培育行动,扶持一批重点商贸企业,培育或引进1家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引进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孵化1家大型快消品连锁企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培育新增一批数字商务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企业。

二、增强支撑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能力

(一)明确在流通走廊中的功能定位

建设全国能源产品骨干流通走廊关键节点。立足能源产品产销地的功能定位,谋划布局一批煤炭场站和新型电力外输通道,高标准建设煤炭交易市场,持续提升能源产品产储运销基础能力。加强与乌兰察布、榆林、长治、临汾等走廊内其他能源产地功能型支点城市合作,共建煤炭铁路专用线,畅通能源产品流通通道,促进能源跨区域、大规模流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全国重要的煤炭储备基地。加快煤炭储备设施建设,依托大秦铁路及重点集运站等网络枢纽辐射作用,推动储备设施嵌入现代流通网络。建立产能储备制度,全面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储煤能力核查,在生产能力范围内建立规模适度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建设京津冀煤炭及绿色能源供应区。抢抓省委赋予大同“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重大机遇,充分发挥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在煤炭稳产保供基础上,加快构建新型综合能源体系,推进煤电一体化、现代煤化工产业链条延伸、“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面向京津冀地区重点能源产品销地,加强产销衔接,完善电力外输通道,拓展电力直接交易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电力外送京津冀的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二)夯实煤炭产业基础优势

稳步推进煤炭增产保供。进一步梳理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对符合核增条件的做到“应核尽核”“能报尽报”,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稳定释放产能。重点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建设,加快减量重组煤矿前期手续办理。煤炭产量要根据国家保供需要稳定在合理水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常态化运用,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煤炭开采工艺,探索煤矿智能绿色开采的有效融合。(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完善煤炭产销储运体系。综合考虑京津冀等周边煤炭销地需求量、运输能力、辐射范围等,科学规划煤炭储备项目布局。优化主要运煤通道周边基础设施和资源配置,完善大秦煤炭铁路集疏运系统。谋划拓宽煤炭铁路外送通道,打通煤矿通往京包、北同蒲、大准等铁路干线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依托集二铁路等,推动煤炭外送至二连浩特等城市,畅通煤炭服务更大范围的外输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和外送能力

积极发展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布局和并网,力争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积极推进晋北采煤沉陷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标杆工程,重点推进新荣区、云冈区、左云县等区域的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因地制宜探索规划新建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持续推进“新能源+”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实施存量“风光火储一体化”,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有序实施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项目,加强阳高—天镇一带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

夯实电力供应能力。开展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节煤降耗技术改造,积极发展超超临界机组,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耗能、调节能力好的煤电机组,夯实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功能。加快推进市内“上大压小”项目,增强外送输电通道支撑调节能力。优化配置电力系统调峰资源,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加快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释放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保障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依托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通道建设,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优化天然气管网布局,加强长输管道日常保护工作,排查风险治理隐患,确保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探索建立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支撑京津冀绿色能源供应基地的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搭建高规格清洁能源会展中心。积极面向外地企业招商,打造集展览、会议、活动、餐饮、服务等于一体的大规模、高标准清洁能源会展中心。重点深化与京津冀地区会展企业的合作,试点联合举办高端会议、品牌会展等,加强清洁能源交易、新能源技术、先进装备等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商务局)

(四)建设高标准能源商品市场

强化能源商品产销对接。主动对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及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煤炭主产区交易机构,积极参与建立全国煤炭主产区交易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区域市场合作,主动融入全国煤炭统一大市场。借力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中国(太原)国际煤炭工业博览会、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全国煤炭交易会等国内国际重大展会平台,与其他主要煤炭生产消费省市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商务局)

加快市场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建设。发挥平台经济先导作用,推动全市煤炭经营主体全部资源全品种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统一开展合同签订、物流衔接、资金结算等全流程交易,实现传统产运需衔接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推进能源商品市场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能源大数据库,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处理能力,及时推进产品和服务的革新。(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五)强化服务骨干流通走廊的要素保障

保障流通设施土地供应。简化流通企业用地行政审批和环评程序,做好重大流通项目的用地指标保障工作。对未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的物流用地,加大“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盘活存量、配置增量予以保障。合理盘活利用存量房产,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流通设施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统筹各级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围绕国家、省投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对流通基础设施的支持。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债券发行、企业并购等方式募集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大同金融监管分局)

加大流通领域人才培养。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流通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学科设置,加快培养跨学科、复合型流通专业人才。紧扣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全链条应用型技术和管理需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强化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引导社会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强化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流通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加大对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高层次流通人才培养和引进,将流通领域紧缺人才引进纳入人才引进计划并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六)深化与走廊其他城市合作

与省内城市共建能源保障基地。积极与太原、长治、临汾等省内现代流通支点城市建立常态化合作对接机制,协同推进能源运输设施联通、能源技术互通、能源体制贯通。加强与朔州合作,引领晋北城镇圈先进产能做大做强,共同扩大煤炭及清洁能源辐射范围。依托二湛高速铁路等主要运输通道和重点煤炭集运站,提升来自太原、长治向北外输煤炭的集散能力,打造全省能源向北出口的重要中转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共建乌大张能源产品集散中心。深度融入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与乌兰察布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衔接,畅通能源运输通道,联合布局提升煤炭等大宗商品集疏运体系,提升向京津冀等重点能源销地的煤炭外输和集散能力。加强传统能源产业的产业链和创新链合作,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应用的联动,与乌兰察布市共建区域能源产业合作平台。依托乌大张能源产品集散中心建设,积极拓展国际能源产能合作领域,向西加强与中亚、欧洲等国家的陆路连接,向北以蒙俄为重点,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合作建设能源大通道,促进能源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一)提升商事服务水平

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实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构建新型综合监管,率先建立统一的监管清单、监管规则和标准,严格实施市场和行业限制措施,以食品药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县(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准入环节的隐性门槛,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激励惩戒机制。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流通领域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探索制定流通领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规范审查程序,压实政策制定机关审查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高标准商品市场

加强市场产销渠道对接,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以现代化供应链大仓为依托,以供应链购销仓配一体化平台为载体,整合全市快消品厂商、社区便利店,加强与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生产厂商等资源对接,鼓励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借力国内国际重大展会平台,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等各类市场平台,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文化产品等产销对接。布局建设区域性商品专业市场,加快推进专业市场品牌化建设,探索建立“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经营机制,围绕农产品、中药材等领域,积极打造更多大同区域公用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提升农产品流通设施水平。推动云州区、新荣区积极整合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农产品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产品供应链末端支撑能力,在城区外围布局建设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切实保障农产品等生活物资稳定供应。支持传统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优化分区布局,加快仓储、管理、交易、配送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化升级改造,探索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打造北京粮食储备及安全供应基地。积极创建天阳盆地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推进大同市国家级粮食储备基地、黄花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建设北方重要杂粮蔬果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支持天镇县和阳高县大力发展燕麦、核桃、苦荞、枣、苜蓿等为主的杂粮杂豆种植与加工,支持浑源县和左云县发展白酒、黄芪保健酒、饮料、菌菇加工与功能食品等产品。健全生鲜农产品流通地方制度体系,建立适合我市的蔬菜冬春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藏蔬菜品种5-7天的动态库存。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重点农产品批发及销售企业合作,面向京津冀布局建设一批冷链物流、仓储基地。谋划建设产地型农产品预冷库、冷库,建立与京津冀标准一致、平台共享的农产品配送体系,保障北京及京津冀地区粮食和农产品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构建农资网络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加强农资保供机制建设,创新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方式,强化农资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依托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在阳高县谋划新建的国家战略性农资库,改造提升农资配送中心、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优化农资经营门店,搭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覆盖城乡的现代农资经营网络。发挥农资供应在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三)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推动特色商圈更新改造。推动下寺坡华严寺仿古街、古城东南隅网红营地街区等12条特色商业街区升级发展,打造具有大同市标志的高品质商圈。积极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快新兴商圈培育和整体氛围营造,强化时尚餐饮、文化休闲、场景娱乐、运动康体、互动社交、直播电商、智慧服务等业态功能的融合构建,提升新兴商圈消费凝聚力。以大同古城为依托打造智慧商圈,构建集古城信息索引、信息推送、生活服务等功能的智慧商圈线上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持续优化社区商圈。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发展“一店多能”小店,支持老旧小区利用闲置房屋、地下空间等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务点,统筹建设和改造餐饮、住宿、家政、维修、物流、金融、文化、娱乐、休闲等生活服务网点。加大社区连锁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终端的社区覆盖率。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超市合作,开展快件自取、社区共同配送、电子缴费等服务。逐步推进老城区现有大型社区级商业中心在业态、购物环境等方面升级改造,提高社区商业智能化、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加快县乡村商业网络建设。鼓励城市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发挥龙头作用,以中型、小型连锁便利超市为依托,将城市商贸流通中的人流、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等优势延伸到农村地区。鼓励企业在城市郊区以及农村城镇地区建立大型商场,通过连锁经营以及物流配送等方式逐步将网点扩展到农村地区。引导农村地区小微型商业网点以加盟方式与连锁商贸企业合作,实现农村地区超市专业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积极建设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强化“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支持发展网络智能定制,引导制造企业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多场景、多层级应用示范。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和共享重点能源产品、工业品产能、原材料、库存等信息,选择重点行业开展产业链运行监测,实时了解生产情况,及时甄别和反馈产业链风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加快实体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网订自提等方式。做大做强家具、建材、药品等产品线上交易,开办网上商城,利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物品编码、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营销渠道,加快向需求导向型和线上线下融合转变。推动零售企业与各大电商平台对接,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新型网购服务,搭建数字化销售场景,助力企业和品牌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巩固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依托现有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增加销售渠道。持续发挥乡村e镇集聚效应,强化乡村e镇运营和服务效果,继续推动产业、电商、人才、金融等多要素科学聚集发展,形成“产业+电商+配套”的电商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兼并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发展和引进总部经济,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利用大数据,逆向整合生产要素资源,向价值链的上、下游延伸,加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技术装备、经营管理、交易结算等数字化联动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做优做精区域特色商贸企业。挖掘老字号品牌的文化和商业价值,扶持特色商贸企业连锁化、数字化发展,创新老字号品牌营销模式。提升地方特色产品市场影响力,加强“大同黄花”“广灵画眉驴”等地理标志商标,“广灵小米”“恒山黄芪”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王官屯京杏”“大同小明绿豆”“灵丘大青背山羊”“阳高长城羊肉”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商标和品牌保护,挖掘培育新的地理标志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拓展经营领域和服务范围,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商品和服务。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挖掘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打造特色竞争优势。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管控,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六)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积极融入京津冀及其他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对接北京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供应链配套,承接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和大健康、新能源、大数据等产业转移,打造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拦水坝”,加强两地产业要素、技术、产品高效流通。加强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等高新技术开发区对接交流,谋划布局中关村产业园等飞地园区,更好承接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成果转移。积极融入乌大张、呼包鄂榆城市群等其他国家城市群,加强商品要素交流,实现更多大同好物走向全国市场,提升我市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充分发挥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北向对外经济贸易重要通道的区位优势,抓住“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节点城市。支持能源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鼓励能源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谋划建立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积极参与重要国际展会,推动重型机械、能源开采设备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出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能源局)

搭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改善和加强全市贸促会及其国际商会组织建设,打造全市外向型企业服务平台。推进“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外贸企业探索开拓国内市场方法路径,组织开展各类出口转内销专题活动和专场展销。高质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设立专业的跨境电商综合运营服务平台,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各县(区)、各开发区积极创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具备一定交易规模和外向度的商贸市场加快集聚大同优质品牌和商品,培育内外贸结合、经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促投局)

五、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发挥大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区位优势,积极吸引外贸企业落户,利用国际货运新通道,发展新型陆港经济,打造“一港多中心”的物流节点体系发展空间。完善海关监管、公铁联运、综合保税等设施,提升面向国际的运输功能,强化与西安、乌鲁木齐、青岛等班列集结中心和港口城市合作,逐步实现中欧(中亚)班列常态化运营,打造国际物流运输节点。以肉类、药品、机械设备、玻璃、陶瓷等货物运输为重点,开通沪晋蒙国际班列,打造山西省中欧班列第二集结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积极发展城乡配送设施。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建设,布局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在城市社区、居民集中区、大型楼宇、大学校园等区域,统筹布局建设和改造一批集零售、配送和便民服务多功能于一体的末端共同配送站点和卸货点。制定城市配送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支持物流园区加强周转箱、托盘、带板等运输设备开发和技术标准推广。深入实施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提质工程,加快县级寄递物流仓储中心建设,发展统仓共配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大力发展智慧物流体系。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体系中的应用,推动物流枢纽、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传统物流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和互联互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促进物流管理行业标准化、数字化、可视化。依托智能配送车、智能快件箱等,推动物流供应链技术、服务、模式和标准等多方面协同联动,实现物流集散中心、便利店、社区(农村)服务网络间的高效无缝运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二)提升冷链物流能力

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北方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园建设,积极争取具有商品化处理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项目落地大同。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对设备老化、管理落后的老旧冷库进行技术改造。鼓励新建一批规模适度的标准化、智能化高端冷库,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冷链仓储信息采集与处理。鼓励果蔬种植、畜禽屠宰企业选购适用型的冷水预冷、冷风预冷、真空预冷或混合预冷设备。鼓励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浑源县、灵丘县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重点企业、产地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造、扩建、新建具有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的预冷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培育冷链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推广“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生产基地+电商+冷链快递+智能菜柜”等新型冷链物流业务模式,建设集采购、分拣加工、冷链配送等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中央厨房”。发展冷链甩挂、多温共配等先进技术,促进冷链物流集约化发展。整合城乡冷链仓储资源,优化运力和路线配置,提升配送效率,推动供货、运输、配送终端无缝衔接,形成“干线运输+神经末梢”的冷链共同配送网络。拓展冷链物流新场景,积极发展“宅配送”“分时段配送”“无接触配送”“夜间配送”等与新消费方式融合的冷链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打造农产品“上行下行一张网”。畅通高品质农产品上行通道,完善高品质生鲜消费品下行通道,推动城乡农产品冷链网络双向融合。建设改造一批物流快递分拣中心和村镇电商服务站点,为“农产品上行”提供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农村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城市配送企业加强协作,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冷链产品配送直销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发展逆向物流服务

支持和培育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优化整合资源,开展逆向物流服务业务,构建居民投放前端、回收运输中端和处置利用末端相衔接的“全过程”“全链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支持建设回收(加工)基地、分拣中心(打包站)、回收网点等设施,优化城市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完善城市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动汽车、工程机械、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再制造逆向物流回收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打造应急物流体系

探索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和紧急调运预案,完善应急供应链的智慧分级响应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建立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制度,将道路货运、大宗物流、仓储和邮政快递等领域企业纳入应急物流队伍名单。加快交通物流设施应急功能改造,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救援人员运输车辆、应急通信保障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应急物流平台,运用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提升物流设施应急功能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

六、提升交通金融信用支撑能力

(一)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加快高速铁路网络建设。推进集大原高铁建设,谋划建设大雄、大鄂银等高速铁路,实现与京津冀、山西中部、呼包鄂榆等国家级城市群的多方向高铁连通,全面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升级改造现有重点铁路,提高铁路货运保障能力。探索铁路货运场站设施升级改造,充分挖掘与利用既有资源,提高普货铁路通行能力,释放货运功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完善公路网络体系。加快完善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区域快速交通网络,推动国道省道干线和县乡公路全面联通。加快推进大同绕城高速公路陈庄至肥村段工程(南环)、天大高速公路大同联络线工程(北环)实施,推进重点国道过境改线工程建设。完善城区高速环路,拓展城市空间。推进天黎高速云州街互通工程建设,助力我市向东全面融入京津冀城镇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加快航空运输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大同机场三期改扩建(前期)工程建设,完善航线布局结构,优化航线班次时刻及班期。根据需求积极开通直飞千万级机场的航线,加密大同至国内及周边城市航线。加快灵丘通用机场建设,着力打造短途运输航线。构建通用航空网络,运营好大同—吕梁、大同—长治2条航线,积极谋划省际航线,构建多层次、高效率、广覆盖的通用航空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综合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大同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大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配套设施,形成集大同南站、大同市汽车客运枢纽站以及公交首末站、旅游集散中心等设施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零换乘”。强化铁路客运枢纽地位,提升大同站、大同南站两个主要客站的功能,完善阳高南站、天镇站、灵丘站,形成“两主多辅”的铁路客运枢纽布局。强化货运枢纽建设,提升大同东站、口泉站两个主要货站功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加快平急两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平急两用”交通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完善应急使用的道路、隧道、桥梁,深入推进应急运输交通网络与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两网融合”,加快推进繁忙通道扩容改造、延长拓宽道路支线等工程,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应急运输快速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积极推进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重点企业、物流园区选择铁路运输方式,支持重点开发园区、重点企业及重点物流园区谋划煤炭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谋划和推进大同煤炭主产区运输结构调整国家示范区建设。引导物流企业开展集装箱运输,扩大大宗货物“散改集”规模,重点培育北同蒲线块煤、焦炭等适箱货物集装箱运输。推广多式联运组织方式,依托干线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构建以公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大通道,形成大同—秦皇岛大宗货物运输公铁精品联运线路。力争到2025年底,煤炭运输“散改集”比例明显提升,重点煤矿接入铁路专用线,煤炭铁路运输比例得到提高,出省煤炭优先采用铁路运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鼓励企业采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加快交通运输装备绿色更新迭代。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场所加大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加气设施布局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营智能化监控系统,加强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一体化控制与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二)强化金融机构服务现代流通

加强金融供需对接。探索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构建“核心企业+协同企业+链网式金融”综合金融服务。鼓励核心企业通过有资质合规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支持金融机构与平台对接,规范发展供应链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提高各类流通企业的融资效率。支持核心企业发债融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服务于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大同金融监管分局)

优化流通领域金融软环境。积极对接国内外贸易规则,推动流通领域跨境支付结算和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提高涉外金融机构、法律会计机构、行业协(商)会等服务协同,构建支持流通企业海外发展的金融服务网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根据流通行业特点,积极参与流通要素市场交易,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综合服务,提升流通领域融资对接精准度和实效性。(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大同金融监管分局)

(三)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强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推动生产、交通运输、流通、仓储、销售等相关领域建立全程追溯系统。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药品、有色金属等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有序扩大追溯管理范围,逐步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追溯系统,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可追溯系统。拓展追溯系统应用,鼓励流通企业通过追溯系统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塑造中的应用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依托“信用大同”平台,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建立评价模型,形成针对流通市场主体的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信用综合评价机制。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将各类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提升信用监管运用深度广度,通过“信用+追溯+监测管理”等方式,在流通领域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加大对诚信市场主体及个人的激励力度,在财政性资金项目、招商引资配套优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流通市场主体,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能够统筹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五个部门相关事项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大同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对接,及时向专班提交需要协调事宜。各县(区)要强化政策项目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各部门、各县(区)要强化政策服务,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人才、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对能源、水资源利用的科学管理,统筹做好交通、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大同市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基础上,保障支点城市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强化督促落实。专班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履行好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和督促推动职责。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重点解决好制约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关键性问题。

(四)定期评估考核。市级建立大同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日常监督、动态考核与监测评价机制,明确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建立专班与各县(区)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分级负责、逐级推进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跟踪评估,确保项目建设与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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