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1/2024-00006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1-31 10:18
标题: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18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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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2023年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邮编:037000;电话:0352-79502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住建领域最新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大同市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2条,其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领导分工1条,政策文件3条,部门动态27条,财政预决算1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85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现均已按期办理完结。全年共有3件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结果为维护。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领导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田培山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顺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强化效率意识,提升工作水平,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由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发布的各项公开信息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照法制审核、保密审定等程序发布,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示。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3

2

0

0

0

0

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1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

1

0

0

0

0

5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83

2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质量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及时做好各类文件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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