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47/2020-00010
信息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3-30 17:50
标题: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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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7:50 来源: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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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管理工作报告;2、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3、大同市住房公积金关于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建议和2018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4、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议案;5、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10个科室,1个分中心,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75人,其中,在编104人,非在编7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36家,实缴单位3,474家,净增单位33家;新开户职工2.32万人,实缴职工31.39万人,净增职工1.94万人;缴存额37.66亿元,同比增长12.60%。2019年末,缴存总额311.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7%;缴存余额98.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9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本年委托银行没有增加减少。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1.28亿元,同比增长6.41%;占当年缴存额的56.50%,比上年减少3.2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212.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12%。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5万笔30.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0.7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万笔28.24亿元,同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97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4亿元。其中市中心5.6亿元,同煤分中心0.8亿元。

到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4万笔117.94亿元,贷款余额91.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9.07%、34.43%、35.2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70%,比上年末增加10.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本年委托银行没有增加减少。

(四)购买国债:2019年中心没有购买国债,2019年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38亿元。其中,活期0.1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35亿元,1年以上定期4.4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4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70%,比上年末增加10.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8,262.65万元,同比增长22.22%。其中市中心21,754.21万元,同煤分中心6,508.44万元;存款利息3,815.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447.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4,868.56万元,同比增长19.33%。其中,市中心11,119.50万元,同煤分中心3,749.0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518.8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48.02万元,其他1.7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3,394.09万元,同比增长25.60%。其中,市中心10,634.71万元,同煤分中心2,759.38万元;增值收益率1.50%,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17.96万元,年末未分配增值收益12,876.13万元,累计未分配增值收益12,876.13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25.0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6,818.05万元,同煤分中心上缴2,306.99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130.9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447.54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66,140.55万元,同煤分中心提取16,306.9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288.78万元,同比增长15.05%。其中人员经费920.21万元,公用经费36.96万元,专项经费1,331.61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008.6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50.12万元、36.96万元、1,321.52万元;同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80.18万元,其中人员、专项经费分别为270.09万元、10.0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24.63万元,逾期率0.68‰。其中,市中心0.80‰,同煤分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17.96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130.9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6.8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96%、6.58%和12.6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03%,国有企业占12.32%,城镇集体企业占0.14%,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0%,其他占8.8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71%,国有企业占49.55%,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投资企业占0.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7%,其他占6.28%;中、低收入占98.68%,高收入占1.3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72%,国有企业占40.41%,城镇集体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6%,其他占7.91%;中、低收入占99.38%,高收入占0.62%。

(二)提取业务:2019年为7.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2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7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0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9.93%,租赁住房占25.56%,其他占0.2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2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3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45%,出境定居占0.61%,其他占0.8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8%,高收入占0.9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8.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8.69%,比上年末增加2.9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4,163.5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46%,90-144(含)平方米占80.05%,144平方米以上占12.49%。购买新房占83.85%,购买二手房占13.0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3.1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4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4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64%,30岁-40岁(含)占40.14%,40岁-50岁(含)占19.99%,50岁以上占8.23%;首次申请贷款占96.2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72%;中、低收入占98.24%,高收入占1.76%。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621笔43,539.3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4,781.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3,800.83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5.25%,比上年增加3.8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19年中心撤销城区管理部,成立平城区管理部;撤销矿区管理部、南郊区管理部,成立云冈区管理部;撤销大同县管理部,成立云州区管理部。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按照山西省统计信息网发布的《2018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917元》中指出,大同市2018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328元,大同市月平均工资据此核定为5,194元。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据此核定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15,582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1,400元。

2、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低5%。

3、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调整租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户提取金额不超过2万元。

(2)调整物业费提取政策:每年可提取一次,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物业费实际支出。

(3)调整购建、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同一套房屋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4)调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政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还贷款本息合计,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合计。

缴存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发生三期及以上逾期情况(12个月内),当年不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正常偿还贷款一年后方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本年还贷款本息合计。

(5)取消房屋装修提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及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提取。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内(含5年)执行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执行利率为3.25%。

5、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

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包含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1年以上未满3年的(包含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3年以上未满5年的(包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5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3)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5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规范业务标准,实现全市公积金业务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四统一”管理。

完成了同煤分中心、开发区管理的数据移植,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和业务流程,同时对缴存单位进行了网上缴存业务的培训。在同煤分中心和开发区管理部设立了综合服务大厅,使同煤和开发区缴存职工享受到同市区缴存职工同等便民服务。

2、精简业务资料,优化业务流程。

简化企业开户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多证合一”工作要求,各类企业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只需向中心提供统一社会代码证号即可办理,节约了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精简贷款业务资料:以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的缴存基数做为收入认定依据,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个人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两项业务资料。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需要往返工作单位和银行专门准备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手续。

压缩贷款审批时限:通过对贷款承办银行实施精细管理和考核,受托银行审批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3、“互联网+大同公积金”,线上业务服务升级。

大力推行网办业务。借助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业务服务效率,推动更多业务逐步实现线上办理。在开通租房、退休和本地公积金还贷提取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将省内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和网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三项新的功能实现在手机上办理,进一步扩展了中心“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用跑”的业务范围,网办业务占比达到69.7%。

在全省率先引入征信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在业务大厅设置了个人征信报告自助查询机,群众办理贷款业务时无需再到人行打印征信报告,让群众享受到“一站式”贷款办理服务。

信息化服务更加完善。持续深化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功能,加大12329平台和12345热线“接诉即办”服务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电话和网上信访诉求件办结率达到100%,按时回复率100%。

4、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破产企业职工提取难。

针对我市部分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因单位早年报送的个人公积金信息不完善而无法提取公积金的问题,建立了国有破产企业统一报送和完善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不再“难”。

5、开展常态化服务检查,强化作风效能监督,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业务大厅采取每日常规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规范。同时,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立了意见箱,公开了投诉电话,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通过内外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大厅服务质量。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中心信息系统接入全国住房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每日日终系统自动报送中心业务数据,实现住建部与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并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服务。

2、首批接入了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实现了与省内十一家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数据、全省十九家商业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数据互联共享,接入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全省工商企业注册信息。

3、实现贷款历史档案数字化管理。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对共计164.3万页历史贷款档案进行了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实现了电子档案与业务数据的关联,方便了档案查询、变更担保人、贷款提前结清、逾期催收等业务快捷办理。

4、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业务系统三级等保测评,进一步强化和保障了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

5、为全市3025家缴存单位提供免费使用网厅数字证书服务,进一步保证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操作的安全性,实现更多的公积金业务网上办、家里办、指尖上办。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被山西省委、省政府评为“山西省模范单位”。

2019年被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优秀单位”。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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